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7-04-02
朝阳区姚家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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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号房地产价值估价 ・1・ 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 朝阳区姚家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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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号 房地产价值估价 估价委托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房地产估价机构: 北京东华天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梁翌(注册号:1120030053) 陈若冰(注册号:1120020051)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2018 年11 月26 日 估价报告编号: 京东华估(2018)字第

3121 号 朝阳区姚家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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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号房地产价值估价 ・2・ 致估价委托人函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受贵院委托,我公司对朝阳区姚家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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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号房地 产(建筑面积为 248.

06 平方米及相应分摊土地面积)的价值进行了评估,以为 贵院委托的涉案房地产确定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估价对象: 本次估价对象为朝阳区姚家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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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号房 地产,依据《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载,估价对象建筑面积为 248.06 平方米,房 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房屋所有权人为郭栋.本次估价,依据 估价对象的房屋性质及房屋规划用途,设定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 地使用权用途为居住用地. 他项权利状况:至价值时点,依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所载,估价对象已抵押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抵押金额为

700 万元, 且估价对象现状已分别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河北 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查封. 估价目的:为估价委托人委托的涉案房地产确定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价值时点:2018 年9月7日价值类型及定义:

1、价值类型 本次估价结果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2、价值内涵 本次估价结果包括估价对象相应分摊的国有出让性质、居住用途的土地使 用权的市场价值与建筑物所有权的市场价值之和, 其中建筑物所有权价值是指估 价对象 248.06 平方米现状建筑物于价值时点

2018 年9月7日的市场价值;

土地 使用权价值是指,估价对象 248.06 平方米建筑物所分摊的国有出让性质土地使 用权,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七通宗地内场地平整,在价值时点

2018 年9月7日居 住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估价方法:比较法、收益法 估价结果: 朝阳区姚家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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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号房地产价值估价 ・3・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工作程序,运用科学的估 价方法,通过现场勘察,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的测算,并结 合估价经验与对影响房地产价值因素的分析, 在维持该房地产现状用途继续使用 的原则下, 确定朝阳区姚家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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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号房地产(建筑面积 248.06 平方米及相应分摊土地面积) 在2018 年9月7日的房地产价值为 (币种: 人民币) : 总价:2733 万元 大写金额:贰仟柒佰叁拾叁万元整 评估单价为:110175 元/平方米 特别提示:

1、欲了解估价对象情况及有关估价分析和专业意见,提请报告使用人认真 阅读房地产估价报告全文;

2、本报告由委托人委托评估,为涉案房地产确定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顺致 安祺 北京东华天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云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朝阳区姚家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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