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7-03-29
1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将其 持有的晶硅片切割刃料业务相关资产和负债, 包括子公司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材" )100%股权和子公司新疆新路标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 煤神马集团" ) ,交易对方将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重组办法》 " ) 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 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 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 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1、上市公司收购平煤隆基 50.20%的股权

2017 年3月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以现金 30,348.70 万元对价购 买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的的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4月14 日,更名为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 )50.20% 的股权;

2017 年4月17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7 年5月23 日,平煤隆基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中科易成增资

2017 年6月1日,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孙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易成新材

2 拟使用自有资金 2,300 万元向中科易成增资,其他股东自愿放弃同比例增资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属 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2017 年9月19 日,此次交易工商登记变更完成.

3、上市公司收购平煤国能 70%股权

2017 年11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于

2017 年12 月5日召开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以现金购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持有的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平煤国能" ) 70%的股权, 股权收购价格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原始出资

7000 万元.2018 年1月4日,此次 交易工商登记变更完成. 经测算本次交易的相应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标的资产 购买日期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对方 购买平煤隆基 50.20%股权 2017.03 30,348.7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向中科易成增资 2017.06 2,300.00 中科易成 收购平煤国能 70%股权 2017.11 7,000.0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合计 39,648.70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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