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7-03-29
公告编号:2018-018

1 证券代码:835949 证券简称:华电智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2018 年5月10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 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股转系统发【2018】970 号) (以下简 称" 《决定》 " ) ,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律监管措施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胡江 明、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王爱新 经查明: 挂牌公司未在

2017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 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18

2 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 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 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以下 简称《业务规则》")第1.5 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五 十一条第

(四)款及《业务细则》第1.4 条、第6.1 条的规 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公司应当在

2018 年6月29 日前披露

2017 年年度 报告;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 作.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在我 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收到本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二、公司整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将及时整改;

2、公司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 公告编号:2018-018

3 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则,按照《业务规则》 、 《信息披露 细则》 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诚实守信, 规范运作.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股转系统发 [2018]970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5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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