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7-03-2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江侨新村华侨东路1号华侨 城一期10号楼201室[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陈崇民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风电场 的综合利用及经营;

电能生产、销售;

购售电、需求侧管理、合同能 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电力技术咨询服务;

发电物资、设备 采购;

配电投资业务、配电网运营. 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是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4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华电(福建) 风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 系. 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 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表现良好, 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 能性较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9 亿元,净资产0.8亿元.2017年度,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处于 基建期,无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 1,072.4亿元, 净资产264.67亿元. 2017年度,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8.13 亿元,实现净利润24.66亿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范围为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MW 海上风电场试桩、 风机基础制作与施工、风机安装及海缆敷设等,合同金额与公司于 2017年和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中电投大 丰H3#300MW 海上风电项目相近. 合同名称: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MW 海上风电场试桩、风 机基础制作与施工、风机安装及海缆敷设工程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449,266,718元 结算方式:本合同包括试桩、风机基础制作与施工、风机安装及

5 海缆敷设施工费用和工程创优协调管理费,依项目进度包括预付款、 进度款、验收款、质量保证金等. 履行期限:36个月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9月15日 合同生效条件: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 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 有利于公 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进行的 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 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的交易 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 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另,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 等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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