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7-03-27 |
一、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购买方:张杰、苏涛 出售方: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61 号创越 时代文化创意园
3 号楼
717 室、718 室、719 室,产权证号分别为粤 房地权证(佛)字第
0200577321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200576998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200576991 号 交易事项: 公司向苏涛出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 南路
61 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
3 号楼
717 室(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200577321 号) ;
公司向张杰出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夏南路
61 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
3 号楼
718 室、719 室房产(粤房 地权证(佛)字第
0200576998 号、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200576991 号) 交易价格: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200577321 号1,969,110.
00 元、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200576998 号1,887,030.00 元、 粤房地权证(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45 字第
0200576991 号1,875,690.00 元 协议签署日期:协议尚未签署,实际以双方签署实际日期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12 月11 日召开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关于公司拟出售公司持有的三套房产给张杰、 苏涛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 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出售无关联 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三)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且交易价格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权 限,无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其他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出售 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分析如下: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16 年度大华审字【2017】000927 号财务会计 报表期末总资产的 50%为31,234,087.96 元,期末净资产的 50%为11,934,990.71 元,期末总资产的 30%为18,740,452.77 元,本次出 售房产的交易金额为 5,731,830.00 元,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 金额.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7-045
(一)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苏涛,男,中国,住所为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城南 居委建设二路
19 号, 最近三年担任过清远市鸿悦铝业有限公司职员.
2、张杰,男,中国,住所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蛘蚺罾 新村
2 幢602 号,最近三年为自由职业者.
(二) 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 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 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61 号 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
3 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