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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2 修订,2016.9.1 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修订,2016.1.1 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08.6.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2005.4.1);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253 号令,1998.11.29);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9)《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5 号);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
77 号);
(1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
98 号);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
21 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 年)规 划纲要》;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环发〔2014〕197 号);
(15)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
2013 年第
3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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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1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18)《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 (1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 护局〔1999〕165 号);
(20)《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5.27 修订,2016.7.1 起施行);
(21)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11.12.1 起施行,省政府令第
321 号,2014.3.13 修正);
(22)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54 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本)》(2006.6.1 起施行,2013.12.19 修改);
(23)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5 号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本)》(2009.1.1 起施行,2013.12.19 修改);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
76 号);
(25)《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28 号);
(26)《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发 〔2012〕41 号);
(27)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 (试行) 的通知》 , (浙环发〔2012〕10 号);
(2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江省人民政府);
(29)《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浙淘汰办〔2012〕
20 号);
(30)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16 号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2006.9.1 起 施行,省政府令第
321 号,2014.3.13 修正);
(31)《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4〕86 号);
(32)《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浙政办发〔2016〕14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