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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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全通(控股)有限公司CHINA ALL ACCESS (HOLDINGS)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33) (1) 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出售河北诺特及河北浩广(2) 恢复买卖出售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日,卖方与买方就出售目标集团全部股权 订立出售协议,代价为人民币 1,750,000,000 元.目标集团主要在河北省从事通信 设备的开发及供应、应用服务系统操作管理、应用升级及系统维修.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有关出售事项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75%,故根鲜泄嬖虻

14 章,出售事项 构成本公司一项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出售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 交易. C

2 C 由於预期通函将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财务资料,并 需要更多时间编制通函,一份载有 (其中包括) (i) 出售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 进一步详情;

(ii) 根鲜泄嬖蛐胗枧兜钠渌柿;

及(iii)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 通函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於出售事项须待出售协议所载的条件获达成后方告作实,且不一定会完成,股 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已由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 (星期一) 上午九时正起於联交所短 暂停止买卖,以待发布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作出股份恢复於联交所进行买 卖的申请,自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星期一) 上午九时正起生效. 出售协议 日期 二零一八年六月三日 订约方 (1) 中国全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卖方 (2) 中国荣胜集团有限公司,买方 买方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主要於香港及中国市场投资股票、证券及私募基金.执行 董事兼董事会主席陈元明先生於数年前在市场上认识买方,并向本集团引荐买方. 本公司与买方先前并无任何业务或其他关系. 戮鞒鲆磺泻侠聿檠笏钪⑷ぜ叭沸,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 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C

3 C 标的事项 根鍪坌,卖方已有条件地同意出售,而买方亦已有条件地同意购买出售权 益. 代价 出售权益的代价为人民币 1,750,000,000 元,须按以下方式支付: (1) 人民币 175,000,000 元,即代价的 10%,须於出售协议日期后

60 个营业日内支 付. (2) 人民币 350,000,000 元,即代价的 20%,须於出售协议日期后六个月内支付;

(3) 人民币 350,000,000 元,即代价的 20%,须於出售协议日期后

12 个月内支付;

(4) 人民币 350,000,000 元,即代价的 20%,须於出售协议日期后

18 个月内支付;

(5) 人民币 350,000,000 元,即代价的 20%,须於出售协议日期后

24 个月内支付;

及(6) 人民币 175,000,000 元,即代价的 10%,须於出售协议日期后

30 个月内支付. 代价乃经出售协议各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并主要参考目标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净资产值约人民币 1,747,573,000 元而厘定.目前尚未就此编制估值报 告. 根鍪坌,买方将以卖方为受益人而就出售权益设立股份质押, (其中包括) 倘 买方拖欠支付出售协议项下的代价,(i) 卖方有权执行以出售权益所作质押并取得目 标集团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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