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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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53)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之决定― 取消上市地位 本公司董事获联交所通知,将根匆蛋骞嬖虻9.14条取消本公司之H股於联交所之 上市地位,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上午九时正起生效. 本公司已就H股除牌一事向创业板上市 (覆核) 委员会申请覆核. 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本公司生产线之生产机械已开始运作. 将本公司H股除牌 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通知,将根凰匆蛋 ( 「创业板」 ) 证券上市规则 ( 「创业板上市规则」 ) 第9.14条,取消 本公司H股(「H股」 ) 於联交所之上市地位,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上午九时正起生效. 由於本公司未能於限期前就建议收购一间於中国从事开采及出售铝矿业务的目标公司合 共51%之股权递交新上市申请,联交所决定取消H股之上市地位. 本公司股东如对除牌带来之影响有任何疑问,应谘询适当之专业意见. 就H股除牌申请覆核 根匆蛋迳鲜泄嬖虻4.07(6)(b)条,倘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决定取消上市发行人之上市地 位,则该上市发行人应有权将该决定再次提交创业板上市 (覆核) 委员会进行覆核. 有鉴於此,本公司已就联交所通知将H股除牌一事向创业板上市 (覆核) 委员会申请覆 核. C

1 C 本公司之业务恢复营运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制造及销售铝及铝合金锭,主导产品重熔用铝锭是河南省的受保障 产品及著名品牌,并可於上海期货交易所及伦敦金属交易所交易. 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本公司生产线之生产机械已回复正常生产,目前该生产 线运作良好. 承董事会命 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李致远 中国河南省,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 执行董事: 李致远先生 (主席) 肖崇信先生 陈宏庆先生 非执行董事: 闫立启先生 马永正先生 金明杰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风娟女士 郎大展先生 刘立斌先生 本公布 (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此负全责) 乃遵照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司 之资料.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 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备,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亦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布所载任 何声明或本公布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於其刊发日期起计最少一连七天於创业板网站www.hkgem.com之 「最新公司公 告」 一栏及本公司网站www.styal.com.cn内刊登. * 仅供识别.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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