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8-02

1 ―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 苏经信综合〔2018〕525号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关于 组织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 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 县 (市)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财政局,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认真落实省委、 省政府关于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 有效发挥省级 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 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建设, 培育打造一 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 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苏政发 〔2017〕25 号)和《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财规〔2014〕38 号) ,现制定发布《2018 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附件 1, 以下简称 《项目指南》 ) , 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

2 ―

一、重点领域

(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类.

支持重大技术攻关、制 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 标准及产业化项目.

(二) 企业技术改造类. 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 智能制造、绿色低碳循环项目.

(三) 自主品牌企业培育类. 支持省级以上授牌认定企业 奖励、企业兼并重组、企业上云项目.

(四) 开放合作水平提升类. 支持首台首用、 产业化示范、 企业发展服务项目.

(五)深度融合发展类.支持智慧江苏、工业互联网、两 化融合贯标、工业电子商务平台、信用体系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指南》.

二、申报主体 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 须满足的基本条件:(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 人资格,经营两年以上,运行良好;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 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优先支持依法管理、 诚信经营和履行 社会责任先进企业;

(5) 《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事项

(一)按属地化申报.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市、县) 经信部门、 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 ―

3 ― (详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要求通知) . 项目所在地经信部 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根据属地管理权限按比例组织开 展项目真实性随机抽查 (在企业申报表中 真实性随机抽查栏 签字盖章, 真实性随机抽查有关内容另文印发) 后会同财政部 门联合行文报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县(市)申报材料在报 省的同时抄报所在设区市经信部门. 省属企业或单位须经其主 管单位 (省授权的资产经营公司) 审核盖章后行文向省经信委、 省财政厅直接申报.

(二) 项目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 报.书面申报材料,须以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县(市)为单位 统一汇总报送至省经信委综合规划处与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条线或企业单独报送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 项目 所在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纸质

2 份, 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各

1 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3, 纸质

2 份,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各

1 份)、《省级财政专项 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 4, 纸质

1 份, 报省经信委) 、 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纸质

1 份,按A4 纸规格装订成册, 报省经信委).地方主管部门未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省不予 受理.企业通过互联网注册成功后申报,

网址:http://221.181.145.5:8090/cjpt;

各地经信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外 网审核,

网址:http://172.23.12.6/jsjxw.申报通知另发类项目 仅限线下申报. ―

4 ―

(三) 项目申报数量. 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申报

1 个项 目, 认定奖励类项目不受限制. 已申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 奖补的可以再申报 《项目指南》 所列

1 项其他非奖励类项目 (如 获支持,按支持额度高者补足).申报主体本年度已获得中央 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或拟申报的项目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 资金支持, 不得再申请支持;

已承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但 目前尚未竣工验收, 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已获得过 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 行业电商平台支持的项目, 本年度 不得再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系统集成互联项目、 工业电子商 务平台等类别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 深入调研. 各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深入基层 开展调研, 加大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政策宣传力度, 组织推荐一 批技术水平高,对产业转型升级和制造强省建设有支撑作用、 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有促进作用、 对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有带 动作用的好项目.

(二)聚焦重点.优先支持符合省重点培育的

13 个先进 制造业集群重点方向和领域的项目, 聚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 升、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品牌企业培育等项目类别.对列入

2017 年国家稳增长和转型升级以及省制造业创新转型成效明 显地区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予以倾斜.

(三)严格把关.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

5 ― 和完整性负责, 按要求填写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 承诺书》(附件 4).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代 理编制申报材料, 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 虚报虚构事 实的, 取消申报主体

3 年内申报省级专项资金资格, 并将其失 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各地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职责审核, 严格把关. 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察和监督, 确保项目推 荐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的规范化.

(四)加强评估.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监管,采取日 常监管、 随机抽查、 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 理. 省纪委、 省监察委派驻省经信委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 开展专项监督. 各地经信部门、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项目的 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及时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2017 年 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绩效请于

9 月30 日前书面报 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本年度项目书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2018 年8月20 日. 企业网络申报时间为

7 月16 日至

8 月10 日, 各地经信部门网 络上报时间为

8 月10 日至

8 月20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

电话: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综合规划处 025-82288032, 025-83392505. 附件:1.2018 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 金项目指南 ―

6 ― 2.13 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领域 3. 市(县、市)申报

2018 年度省级工业和 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8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6月28 日印发 共印

300 份―7―附件

1 2018 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 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为落实国家制造强省战略, 加快制造强省建设, 进一步发 挥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深入推 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积极有效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培 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特制定

2018 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 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类 坚持把创新摆在更突出位置, 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大研发平 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等创新活动,进一 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 自主创新体系.

(一)重大技术攻关项目 1. 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质量技术攻关项目 支持重点. 聚焦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着力解决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质量技术瓶颈制约. 申报条件.共性技术采用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另发) ,核 心技术和质量技术攻关采用组织申报方式. 支持方式.根据攻关及产业化投入一定比例补助. ―

8 ― 申报主体.采用招标方式组织的,按照《招标公告》的具 体要求执行;

采用组织申报方式组织的, 符合条件的均可自愿 申报. 2. 高端装备研制赶超工程项目(申报通知另发)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支持重点. 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制造强省建设及 工信部《产业关键技术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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