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7-02-11
1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蒙城县阳光花园 二期(A、C 地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意见

2018 年9月16 日,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项 目部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蒙城 县阳光花园二期 (A、 C 地块) 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参加会议的有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单位) 、 亳州格瑞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单位) 、安徽环科检测 中心有限公司(监测单位)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环评 单位)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及相关专 家.

会议成立验收组,验收组由业主代表和验收调查单位、 环评单位及相关专家等

8 人组成(名单附后) ,会议在听取 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关于环保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执行情况、 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及勘察现场的基础上,查阅相关资料,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严格依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 项目进行验收,经过认真审议,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蒙城县城南新区纬二路与经四路交叉口东 北角和西南角,由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资

11 亿 元兴建,选址位于蒙城县城南新区,本项目共包含 A、B、C 三个地块,总占地面积 238844.2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63488.42 平方米.本次验收范围为 A、C 两个地块,总投资

2 为6.2 亿元,总占地面积 133542.45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249654.17 平方米(其中:住宅 231271.33 平方米、商业 14222.84 平方米、菜市场

4160 平方米) ,非计容总建筑面积 69659.56 平方米(其中:非机动车库 19637.29 平方米、地 下机动车库 45633.47 平方米、公厕

100 平方米、物业管理 用房

1000 平方米、社区机构用房

1900 平方米、社区卫生服 务用房

250 平方米、配电房 958.8 平方米、垃圾中转站

180 平方米) .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及绿化等公 用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 年9月17 日,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 资【2014】129 号文对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蒙城县 阳光花园二期工程项目备案.

2014 年9月23 日,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4 年10 月24 日,蒙城县环境保护局对《蒙城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蒙城县阳光花园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书》予以批复,同意工程建设.

2014 年12 月20 日~2016 年9月10 日,建设期. 本项目二期工程(A、C 地块)已建设完成,配套的环境 保护工程按计划与主体工程也同步建成并投入运行,生态恢 复措施也逐步落实,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二期工程(A、C 地块)总投资

62000 万元,其中环 保投资

450 万元.

(四)验收范围

3 本次验收范围为 A、C 两个地块,总占地面积 133542.45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249654.17 平方米(其中:住宅 231271.33 平方米、商业 14222.84 平方米、菜市场

4160 平 方米) ,非计容总建筑面积 69659.56 平方米(其中:非机动 车库 19637.29 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 45633.47 平方米、公厕100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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