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10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 制.

1. 项目名称DD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 字). 2. 建设地点DD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DD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DD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DD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 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DD给出建设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 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DD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 审批意见DD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麦炳垣 联系人麦炳垣 通讯地址 开平市第二(苍城)工业园

5 区7-8 号 联系电话 18*******89 传真/邮政编码

529300 建设地点 开平市第二(苍城)工业园

5 区7-8 号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2°31′18.7″,北纬 22°29′43.0″) 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156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190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开平市第二(苍城)工业园

5 区7-8 号,主要从事 胶水、不干胶商标系列纸及 BOPP 上光膜的生产.

2008 年,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了开平市环境保 护局的批复(开环批【2008】67 号),审批的产能是年产不干胶商标系列纸

7000 万平方米 及BOPP 上光膜

2000 万平方米;

2014 年,取得了开平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 批复(开环验【2014】47 号).

2015 年, 为适应市场需求, 企业进行了一次扩建, 扩建后年产不干胶商标系列纸

14000 万平方米及 BOPP 上光膜

8000 万平方米,同时新建

1 台20t/h 燃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蒸汽 锅炉为生产供热,将原有 10t/h 燃煤导热油锅炉改造为 10t/h 燃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锅炉作

2 为备用.该扩建项目于

2015 年10 月取得了开平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开环批【2015】202 号).

2018 年5月21 日, 建设单位主持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 过验收,并已将资料提交至环保局进行归档. 开平市齐裕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和开平天亿胶粘科技有限公司均位于联冠(开平) 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的东面,根据该两家企业的环评批复(开环批【2014】129 号和开环批 【2015】179 号),这两家企业生产所需要的蒸汽应由各自的 10t/h 燃成型生物质锅炉(1 用1备)提供,但是这两家企业投产至今,生产所需要的蒸汽均由联冠(开平)胶粘制品 有限公司提供,均没有配置锅炉. 随着三家企业的产能逐渐增加,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的 20t/h 燃生物质成型 颗粒燃料蒸汽锅炉已不能满足这三家企业生产的需要,为此,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 公司拟投资

200 万元,淘汰一台 10t/h 导热油锅炉(备用),将一台 20t/h 蒸汽锅炉改为备 用,在企业南部预留空地新建一台 35t/h 蒸汽锅炉,继续为关联企业供应蒸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文件的要求及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该项目需要办理环保报建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及

2018 年修正):

9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中 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

65 吨/小时(不含)以上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其他(电热锅炉 除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联冠(开平) 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司 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踏勘,并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并在此 基础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工程概况 (1)现有项目的概况 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开平市第二(苍城)工业园

5 区7-8 号,主要从事 胶水、不干胶商标系列纸及 BOPP 上光膜的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 121713.33 平方米,建筑 面积

53063 平方米,有制胶生产线

4 条、涂布生产线

12 条,以自制胶水年产不干胶商标系 列纸

14000 万平方米及 BOPP 上光膜

8000 万平方米. 现有项目有员工约

180 人, 年工作

300 3 天,每天三班,每班工作

8 小时. (2)本技改项目概况 本技改项目主要在企业的东南部预留空地新建一栋三层锅炉房、一栋一层化水间和一 栋一层循环水泵房,占地面积 2156m2 ,总建筑面积 2190m2 .同时新建一台 35t/h 蒸汽锅炉, 并将原有锅炉房中原有的一台 20t/h 蒸汽锅炉作为备用,一台 10t/h 导热油锅炉(备用)拆除. 表1-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建设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锅炉 种类 / SHX35-3.82 蒸发量 t/h

35 辅助工程 供水工程 工业水源取自自来水,设净水站、泵房及管网 纯水制备 预处理+一级复床除盐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锅炉废气 布袋除尘+湿式除尘脱硫 废水处理 锅炉周期性排水、 纯水设备浓盐水 用于脱硫系统 脱硫废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治理 降噪、减震措施 固废治理 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炉渣、脱硫 石膏 用作建筑材料 表1-2 项目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m2 ) 层数

1 锅炉房

1800 3

2 化水间

210 1

3 循环水泵房

180 1 表1-3 主要设备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台数

1 锅炉 SHX35-3.82, Q=35t/h, P=3.82Mpa, t=450℃, 进水温度t=105℃,效率86.6%

1 2 一次风机 Q=36946m3 /h,P=129155Pa

1 3 二次风机 Q=21815m3 /h,P=9650Pa

1 4 中间水泵 Q=150m3 /h,H=40m

4 5 除盐水泵 Q=170m3 /h,H=40m

3 6 工业循环水泵 Q=1700m3 /h,H=20m

2 本次技改前后,联冠(开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员 工人数和劳动制度等均不发生变化,其锅炉和能耗情况变化见表 1-4 和表 1-5.

4 表1-4 项目技改内容前后情况 名称 燃料 数量(台) 技改前 本技改项目 技改后 10t/h 导热油锅炉 生物质成型颗粒 1(备用)

0 0 20t/h 蒸汽锅炉 生物质成型颗粒

1 0 1(备用) 35t/h 蒸汽锅炉 生物质成型颗粒

0 1

1 表1-5 技改项目前后能耗情况 单位:吨 序号 名称 技改前 技改后 增减量 年使用量 年使用量

1 生物质成型颗粒

20160 36000 +15840

2 水525

920 +395 (3)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项目技改后锅炉房操作人员

4 人,由建设单位在现有项目员工调配,不新增员工数量. (4)项目给排水情况 本工程水源采用城市自来水.由工业区给水管网统一供给.项目室外给水系统管道材 料采用 PE 管. 根据原有环评的资料,原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治理措施处理后, 外排至苍城涌.本技改项目产生废水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

3、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 号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本) (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 本项目属于广东省生态发展区,根据《广东省生态发展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本)》,本项目为锅炉技改,因此不在该负面清单内.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

5 (2)锅炉设置与政策规划相符性 ①《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江门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江府告〔2017〕3 号)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江门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江府告〔2017〕

3 号),项目所在位置未列入禁燃区. ②《关于实施高污染锅炉淘汰工作的意见》 《关于实施高污染锅炉淘汰工作的意见》(粤环办【2010】53 号)中规定: 各在空气 污染形势严峻的珠三角地区以及不具备建设大规模锅炉和实施集中供气的地区,要加快淘 汰力度,在标准实施前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柴油、电等情节能源替代小型的燃煤、 燃重油锅炉,1 蒸吨/小时以下锅炉鼓励采用电锅炉,不再审批新建

4 蒸吨/小时以下(含4蒸吨/小时)燃煤、燃重油锅炉,其他新建小型工业锅炉必须采用电锅炉或燃气锅炉.此外, 重油、石油焦、水煤浆、原煤、固硫型煤均不属于清洁能源范畴 . ③《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中规定: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到2010 年淘汰所有

4 吨/时以下(含4吨/时)和使用

8 年以上的

10 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实 施集中供热活改用油、气、电.燃煤及燃油含硫量控制在 0.8%以内. ④《广东省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6-2018 年)》 《广东省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6-2018 年)》中规定:禁止安装、销售、出租国 家或省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锅炉及相关产品;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含城市建 成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和经国家、省批准设定的各类工(产)业园区禁止新建 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集中供热锅炉除外)和自备热电站.全省禁止新建

10 蒸吨/小时以 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⑤《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中规 定: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前,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 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限值继续按照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的 燃气标准执行,并按照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基准氧含量 9%

6 折算排放浓度. 项目技改后为

1 台35t/h 的燃成型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 并未属于上述规划中明确淘汰 的锅炉.项目锅炉的设置符合《关于实施高污染锅炉淘汰工作的意见》(粤环办【2010】

53 号)、《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和《广东省锅炉污染整治实施 方案(2016-2018 年)》的规定.同时,锅炉废气排放可达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生物 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中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颗粒物、二氧 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按照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的燃 气标准执行的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一台 35t/h 燃成型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与锅炉设置政策相 符.

7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企业的东面为开平市齐裕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和开平天亿胶粘科技有限公司,南面 是林地,西面隔林地相距

130 米为那廊村,北面为

274 省道.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主要为该企业原有污染情况,以及周边工业企业和道路 产生的废气、噪声等污染. 企业原有污染源情况: 本项目为锅炉技改项目,技改前后原有项目产品的生产工艺、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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