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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

020.10 Z04 备案号:XXXXX-20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T 4487―2012 合成氨生产企业二氧化碳(CO2)排放量计算方法 The calculation method of CO2 emission in synthetic ammonia production (报批稿) 2012-12-28 发布 2013-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HG/T 4487―2012 目次前言.IIII 引言.I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CO2 排放量计算的基本原则.2

5 CO2 排放量计算方法.2 5.1 计算范围.2 5.2 直接 CO2 排放量计算.2 5.3 间接 CO2 排放量计算.4 5.4 合成氨生产企业 CO2 总排放量计算.5 5.5 单位排放量的计算.6

6 编制计算报告.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常见燃料的低位热值和 CO2 排放因子.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计算方法应用范例一:以煤为原料.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计算方法应用范例一:以天然气为原料.12 HG/T 4487―2012 III 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环保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昊 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嵇建军、程鹏、张金晓、贺秉国、于亚林、周琦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HG/T 4487―2012 引言合成氨生产企业是高耗能企业,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为实现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促进合成氨生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统计、计算与监测等基础研究工作.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合成氨行业的科技 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遵循 ISO14064-1《温室气体 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 排放和清除的量化报告规范及指南》 (Greenhouse gases -- Part 1: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removals) 规定的基本原则与 规范,结合合成氨行业生产特点,确立了具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以推动合成氨企业二氧化碳气 体排放量计算方法的一致化和标准化.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HG/T 4487―2012 I 合成氨生产企业二氧化碳(CO2)排放量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生产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术语和定义、排放量计算的基本原则、范围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或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6 煤的碳、氢含量测定方法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21344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ISO 14064-1 温室气体 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报告规范及指南 (Greenhouse gases -- Part 1: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removal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二氧化碳(CO2) carbon dioxide (CO2) 一种无色无味无毒的气体,是空气的常规组成部分,也是化石燃料燃烧的产物之一. 注:属于温室气体. 3.2 直接 CO2 排放 direct CO2 emission 企业拥有固定排放源的排放, 包括合成氨生产和辅助生产过程中燃料燃烧产生的 CO2 的排放以及工艺 过程中生成的 CO2 的排放. 注:辅助生产过程包括为合成氨生产主流程提供输送原料、动力和产品运输、包装等过程. 3.3 间接 CO2 排放 indirect CO2 emission 合成氨生产和辅助生产过程中外购电力、热力等二次能源所产生 CO2 的排放. 3.4 单位排放量 intensity-based emission 在统计周期内,生产单位产品所产生的直接 CO2 排放和间接 CO2 排放之和,单位为 t/t. 3.5 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s 对于某特定燃料和原料,根据统计分析确定的每单位燃料和原料的 CO2 排放量. 3.6 HG/T 4487―2012

2 低位热值 lower heating value 燃料完全燃烧,其燃烧产物中的水蒸汽以气态存在时的发热量. 3.7 营运边界 operational boundaries 企业进行 CO2 排放计算时设定的生产边界和计算范围.合成氨生产的营运边界为:从原料(原煤或天 然气)进厂到最终合成氨产品或氨加工产品出厂. 3.8 煤气 raw gas 原料煤经过气化法转换成的气体,其主要组成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氢气.对于固定床间歇煤气化 方式,包含吹风气.

4 CO2 排放量计算的基本原则 4.1 概述 合成氨生产企业 CO2 排放量计算的基本原则与 ISO 14064-1 相一致. 4.2 相关性 CO2 排放量计算清单应反映合成氨生产企业 CO2 排放情况. 4.3 完整性 计算营运边界内所有 CO2 排放源,特殊情况应给予说明. 4.4 一致性 用统一方法,进行营运边界设定、清单编号、数据收集、计算和报告,对任何其他相关因素的变化应 给予说明. 4.5 透明性 具有明确的收集方法和计算过程,并对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进行说明. 4.6 准确性 应对 CO2 气体排放量进行准确计算,减少不确定性.

5 CO2 排放量计算方法 5.1 计算范围 在合成氨生产营运边界内,所产生的直接 CO2 排放和间接 CO2 排放. 5.2 直接 CO2 排放量计算 5.2.1 直接 CO2 排放量计算过程概述 因合成氨生产使用原料的不同,CO2 产生量的计算方法不同.本标准以煤(计算方法应用范例参见附 录B)和天然气(计算方法应用范例参见附录 C)两种原料为典型工艺计算 CO2 排放量,首先计算出合成 氨生产过程中 CO2 产生量,进而计算出合成氨生产 CO2 直接排放量. 一般采用月度数据进行相对应时期内 HG/T 4487―2012

3 的CO2 排放计算,并对年度数据进行汇总. 5.2.2 计算以煤或天然气为原料二氧化碳产生量 5.2.2.1 以煤为原料二氧化碳产生量计算 a) 计算出合成氨煤气中的净碳量为: (1) 式中: T ― 报告期内入炉原料煤转化为合成氨煤气的净碳量,单位为吨(t) ;

Pi ― 报告期内第 i 批入炉原料煤实物量,单位为吨(t) ;

P1i ― 报告期内第 i 批炉渣实物量,单位为吨(t) ;

P2i ― 报告期内第 i 批造气固体带出物实物量,单位为吨(t) ;

yi ― 报告期内第 i 批入炉原料煤中碳的平均含量,%(质量分数) ;

y1i ― 报告期内第 i 批炉渣中碳的平均含量,%(质量分数) ;

y2i ― 报告期内第 i 批造气固体带出物中碳的平均含量,%(质量分数) ;

n ― 入炉原料煤批次. 注:碳含量测定可采用 GB/T

476 中规定的方法. b) 计算出报告期内合成氨煤气产生的二氧化碳量 S 煤气为: (2) 式中: S 煤气 ―报告期内合成氨生产过程中,合成氨煤气中的净碳所产生的二氧化碳量,单位为吨(t) ;

T ―报告期内入炉原料煤转化为合成氨煤气的净碳量,单位为吨(t) ;

44 ― 二氧化碳分子量,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 ;

12 ― 碳原子量,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 . 5.2.2.2 以天然气为原料二氧化碳产生量计算 a) 计算出天然气的二氧化碳产生因子 以入炉

1 标准立方米(Nm3 )天然气为计算基准,则天然气的二氧化碳产生因子为: (3) 式中: A ― 入炉天然气的二氧化碳产生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标准立方米(kg CO2/Nm3 ) ;

Yu ― 报告期内入炉天然气中烷烃 u 组分的体积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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