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8-01
―1―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台环建〔2017〕21 号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之恩环保产业园 有限公司

40 条金属/塑料表面处理(电镀)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浙江之恩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 的《浙江之恩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

40 条金属/塑料表面处理(电镀)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 称《环评报告书》)、环评文件报批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局经审查,并依法进行了项目审批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 对意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 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 如下:

一、根据《环评报告书》内容,该项目在台州湾循环经济 ―2― 产业集聚区路桥分区十塘中心路区块(电镀工业园)内实施, 总投资约

12000 万元,利用部分已建厂房和公用设施,建设

40 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 包括镀锌线

18 条、 金属镀铜镍铬线

5 条、 塑料镀铜镍铬线

1 条、镀镍线

2 条、镀花色线

3 条、镀贵金属 线1条、镀硬铬线

2 条、镀镍铬线

4 条、金属镀锌镍合金线

2 条、金属镀锌铜锡合金(代白)线2条,并建设相应的配套工程. 企业镀槽总容积为 1735.6m3 ,可形成年电镀加工表面积为

290 万m2 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的具体各镀种工序及规模、镀槽 规格和数量见《环评报告书》.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采取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符合污染物排 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中所列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 施和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若建设单位在报批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隐瞒有关情 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批准文件;

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 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 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根据《环评报告书》计算结果,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 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你公司、当地政府和 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 实.

四、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 ―3― 排放量为 40.1743 万吨/年,主要污染物外环境达标排放量为化 学需氧量 24.105 吨/年,氨氮 1.438 吨/年,总铬 54.68 公斤/年;

二氧化硫 2.5 吨/年,氮氧化物 8.322 吨/年,VOCs1.353 吨/年. 其他特征污染因子排放总量控制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指标 内. 本项目实施后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削减替代来源在路桥 区区域范围内调剂解决,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指标须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五、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自动 化程度,实施清洁生产,按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中水利用, 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 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 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1、合理规划厂区和生产车间,电镀生产线尽量布设二楼以 上,如空间不够确需布设一楼的,则应高于地面

1 米以上架空 建设,确保车间废水集中收集,便于检查管道泄漏与维修管道.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实施清污、雨污分流及污污 分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流.车间地面、墙面须做好防腐、 防渗漏处理,设置槽边废水收集装置,防止废水跑冒滴漏,排 污管必须做到车间明沟内铺设或架空铺设,车间外必须架空铺 设,并采用防腐管材.企业产生的各类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 理达标后排入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重金属和氰化物排放执 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3 标准,其 它指标执行污水厂进管标准 (其中氨氮和总磷进管标准执行 《工―4― 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 的限值),其中含铬、镍、银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须分类收集, 优先回用,排放废水做到车间排放口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达 标排放. 厂区地表径流前

15 分钟雨水必须纳入厂内废水处理站 处理;

加强对清下水系统污染物指标的监测.

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强化废气的分类收集和治理,所有 废气必须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同幢建筑内相同种类的废气经 处理后汇合至同一支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电镀生产线要做 到全密闭,提高废气收集率.铬酸雾经有效收集后采用回收格 栅+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

15 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生 产中产生的盐酸雾、硫酸雾、HF、氰化氢等其它各种酸雾废气 须有效收集经多级喷淋中和处理达标后, 经不低于

15 米的排气 筒高空排放(其中排放含氰化氢气体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25m) . 电镀生产线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 基准排放气量. 调漆、 喷漆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 低于

15 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电泳和油漆烘干废气通过催化燃 烧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

15 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拉 丝等工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治理达标后经不低于 15米的 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 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5― 过渡期临时采用生物质锅炉供热,供热管网接通后采用集 中供热.过渡期采用压块生物质作为燃料,锅炉废气通过高效 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须按照 资源化、减量 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实行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采用高效的污泥 脱水设备,实现电镀污泥减量化.建设规范的固废堆场,做到 防晒、防雨、防渗、防漏、防爆,建设其废液、废气收集系统, 分别纳入废水、废气末端处理系统;

严格执行和落实危险废物 转移联单制度,设立规范的台帐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做好危 险废物的入库、存放、出库记录,不得在厂区随意堆置,危险 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无害化处置,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移.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 清.危险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 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 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要求.

6、加强各项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管 ―6― 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和全员岗位责任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 关规定设置规范标准化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维护好污染物 在线监测(包括重金属的在线监测)、刷卡排污等监测监控设 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 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六、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你公司应 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 结合现有生产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完善全厂环境风险防范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产前 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和相 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 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 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 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或者可 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 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保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 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 环境安全.

七、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 号)的要求, 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 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 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 以落实.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落实法人承 ―7― 诺, 在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削减平衡意见之前不得投产, 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根据《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项目投产前 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 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负责,同 时你公司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10 月17 日 抄送: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路桥区人民政府,台州市环境保护 局路桥分局,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浙江省工业环保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