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6-12-23
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16-035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818%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 年8月8日通过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的网络竞拍方式获得太原高新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 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18%的股权(100 万股)的受让资格.2016 年8月16 日公司与太原高新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以人民币 1,104.00 万元购买其持有的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18%的股权(100 万股),并于当 天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权限范围事项,并报董事会备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太原高新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1月2日,是依中国法律设立并 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证号: 911401000870983375,注册地址:太原高新区晋阳街东p二巷

3 号B座11 层.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太原高新区中心北街以南山西环保科技园 法人代表:白慧宾 注册资本:5,5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8 年11 月28 日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仪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的承包、施工;

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环保设施运营;

环境监测 软件的开发、销售;

环境监控网络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营;

环保技术的咨询服 务;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仪器及辅助材料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以下产权交易合同所述: "甲方"指太原高新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 , "乙方"指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产权转让标的 1.1 甲方持有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18%股权(100 万股) ,拟将标的 企业 1.818 %股权(100 万股)转让给乙方.以下均称产权. 1.2 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已 经全额缴清;

1.3 转让标的尚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设置质押、 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 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1.4 转让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的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或纠纷.不存 在其他任何限制的情形. 第二条 标的企业 2.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 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合法存续的、 并 由甲方合法持有其产权 1.818%股权(100 万股)的 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的企 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2 标的企业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山西嘉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

2016 年3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晋嘉正评报字(2016)第080 号《资产评估 报告书》 . 2.3 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 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股份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2.4 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 项条款. 第三条 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3.1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就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在交 易中心完成公开挂牌和竞价程序. 3.2 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和章程的 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第四条 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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