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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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薪酬委员会(「委员会」)的职权围 宗旨 1.

向大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就执行 董事、行政总裁、高级管理人员(按薪酬政策中的定义)及主要人员(按薪 酬政策中的定义) 的整体薪酬政策作出检讨及建议,并设立正规和具透明度 的程序,以制定本行及其附属公司(大众财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除外) (统称「本集团」)的薪酬政策. 2. 检讨及向董事会建议执行董事、行政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的薪酬 待遇. 3. 检讨及向董事会建议向执行董事、行政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支付 任何与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有关的补偿 , 以及因行为失当而被解雇或罢免 所涉及的补偿安排. 4. 检讨及向董事会建议适用於本集团所有雇员的薪酬政策及确保薪酬政策的 规定符合由法律团体及公共机关所颁布而适用於本行的任何法律及法规规 定. 组成 1. 委员会成员须由不少於三位由董事会委任的董事组成.委员会过半数成员须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 委员会的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 3. 委员会的秘书须由本行人力资源部主管出任.在上述人士未能出席会议的情 况下,委员会的秘书将由本行的行政总裁出任. 4. 如有需要就任何事项收集资料或作出澄清,委员会可邀请有关雇员出席委员 会相关部分的会议. -

2 - 5. 本行董事一旦被委任为委员会成员,只要维持其作为本行董事的职份,其可 继续担任委员会成员;

及其委任期将直至其终止或辞任委员会成员.惟董事 会可随时终止任何委员会成员的委任. 职权 1. 董事会授权委员会调查其职权围内的任何活动.委员会有权向任何雇员收 集所需的任何资料,所有雇员必须就委员会提出的任何要求与委员会合作. 2. 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在其认为有需要的情况下,寻求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 意见,并确保具相关经验及专业知识的外界人士出席会议. 职务 1. 就执行董事、行政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的整体薪酬政策及架构, 每年检讨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确保他们的待遇与他们为本集团的增长和盈 利作出的贡献相称;

以及该薪酬政策配合本集团的目标及股东的利益,并与 本集团的企业文化及发展策略一致;

亦就设立正规和具透明度的程序以制定 薪酬政策每年检讨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每年评估执行董事、行政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的表现.在迎合市 场情况、及与本集团的目标、企业文化及发展策略一致的大前提下,向董事 局提出该等人士的薪酬和/或奖金(如有)的具体调整建议,以反映他们过 去一年对本集团的贡献. 3. 定期检讨及向董事会建议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水平及确保非 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水平与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及就付出的时间 而言,维持董事会有效运作所作出的贡献挂h. 4. 定期检讨执行董事、行政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的服务条款,包括 他们的薪酬待遇,确保有关安排具市场竞争力.如有需要,须向董事会建议 具体调整的方案. 5. 检讨及向董事会建议向执行董事、行政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支付 任何与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有关的补偿,确保该补偿符合相关合约条款的 规定,及对本集团而言属公平而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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