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6-11-22
1 证券代码:

600875 证券简称: 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 临2011-011 东方 东方 东方 东方电气 电气 电气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六六六六届 届届届二十 二十 二十 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11 年10 月21 日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召开. 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其中董事张晓仑委托董事张 继烈、董事朱元巢委托董事斯泽夫代为出席) ) ,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斯泽夫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召开,会议的召开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持 续关联交易议案,由于除三名独立董事(李彦梦先生、赵纯均先生、 彭韶兵先生)外,公司其他六名董事(斯泽夫先生、张晓仑先生、温 枢刚先生、黄伟先生、朱元巢先生、张继烈先生)均属关联董事,因 此在对持续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 除三名独立董事以外的公司董 事会成员均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三季报(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 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香 港上市规则》 ),公司签订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进行相关交易

2 (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之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公 告》)构成关联交易,需成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在 听取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后向公司股东 (不包括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电气集团 )及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 联系人) 提供意见.董事会决定由独立董事李彦梦先生、赵纯均先生、 彭韶兵先生组成该独立董事委员会.

三、审议通过《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08 年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和

200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均已实施完成.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成都分所 XYZH/2011CDA3021 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审核报告》 ,截至

2011 年9月30 日,上述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共 计节余 349,520,459.48 元(含利息收入、手续费) .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同日刊登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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