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6-11-19

6、申报主体:东南发电除以下股东以外的、截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收 市后仍持有东南发电 B 股股票的全体股东:(1)浙能电力;

(2)已承诺放弃 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华能集团、八达股份、浙电置业、浙江电力物资和香港兴源;

以及(3)持有存在权利限制的股票且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尚未解除权利限 制的股东.

7、申报时间:2013 年10 月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8、股份转让协议现场签署时间和地点:凡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需 在申报结束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即2013 年10 月29 日至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东南发电将聘请公证机构对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事宜进行现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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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申报方式: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股东将有关证明材料在申报期的申报 时间内以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方式提交给东南发电(联系方式参见本公告) , 邮政快递(EMS)到达签收时间或专人送达时间需在有效申报时间(截至

2013 年10 月28 日下午 3:00)内.资料提交不全或未在有效申报时间内申报的,视为 无效申报.股东如需行权,在申报时间内可与本公司直接联系.

10、投资者需使用 B 股证券账户进行行权申报.一个投资者有多个 B 股账 户,需要针对不同 B 股账户分别申报.

11、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 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如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 分东南发电股票选择换股, 则毋须对该等股票进行操作, 待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束 之后,未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东南发电 B 股股票(浙能电力持有的东南发电股份 除外)将按照 0.886 的换股比例自动转换为浙能电力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12、 为确保现金选择权和换股实施顺利进行, 本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 900949) 将自

2013 年10 月23 日开始连续停牌,直至完成终止上市手续.停牌前一个交 易日即

2013 年10 月22 日为本公司 B 股股票最后交易日,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13、 本公告仅对东南发电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及换股的有关事宜作简要 说明, 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或换股的建议,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合并的详 细情况,请通过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其他信息披露媒体查阅 相关文件.

14、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的重要时间如下: 日期 重要事项 交易安排

2013 年10 月17 日 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以及连续停牌的提示性 公告 正常交易

2013 年10 月18 日 刊登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正常交易

2013 年10 月21 日 刊登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正常交易

2013 年10 月22 日 刊登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东南发电股票最后一 个交易日) 正常交易

2013 年10 月23 日 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停牌

2013 年10 月25 日 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停牌

2013 年10 月28 日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停牌

2013 年10 月29 日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刊登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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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因各种原因被质押或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 限制的股份,将在换股时全部被转换为浙能电力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因此特 别提醒存在权利限制股份的持有人和/或相关权利人,若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应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前及时办理完成所有权利限制的解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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