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6-11-15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证券代码:300251 公告编号:2017-057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9月16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9月21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8 名,其中,董事邵晓锋先生及独立 董事陈少峰先生、龚磊先生、王雪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 长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同意参股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之参股公司天津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眼文化")拟与北 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影时代") 、林芝利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林芝利新") 、北京微格时代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格时 代" )和深圳市瑞海方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方圆")等相关方签署《增 资认购协议》 .在本次交易中,微影时代以其持有的微格时代100.00%的股权作价人 民币3,974,210,527.00元(以下简称"微格时代整体估值") ,林芝利新以其持有 的瑞海方圆100.00%的股权作价人民币896,616,541.00元(以下简称"瑞海方圆整 体估值" ) .在第一次发股时,微影时代以其持有的微格时代整体估值中的人民币 3,771,203,008.00元的部分,林芝利新以其持有的瑞海方圆整体估值的全部,认购 猫眼文化相应的新增注册资本,分别取得第一次发股完成后猫眼文化股权的27.59% 和6.56%.微格时代整体估值中剩余的人民币203,007,519.00元,将在本次交易交 割后在约定的期间内,根据微格时代的目标业务资产负债变动情况,由猫眼文化向 微影时代进行股权增发调整.在本次交易中的第一次发股完成后,微影时代及林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利新成为猫眼文化的股东,微格时代及瑞海方圆成为猫眼文化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持有猫眼文化的比例由30.11%变更为19.83%. 公司将在猫眼文化审议此次增资事项的股东会上投赞成票并同意履行本次交 易协议的安排,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长田先生签署本次猫眼文化增资 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 略投资者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8) .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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