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6-11-1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2017 年付息公告 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于2016 年9月23 日发行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 三)(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17 年9月23 日(如遇非交易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开始支付

2016 年9月23 日至

2017 年9月22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 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三).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 石化

03、136723 3.发行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4.发行总规模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是

8 亿元.本期 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债券利率:本计息期的票面利率为 3.30%.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6 年9月23 日至

2026 年9月22 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9 月2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8.付息期:自付息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6 年9月23 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10 月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6 年9月23 日至

2017 年9月22 日, 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30%. 3.债权登记日为: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 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7 年9月22 日. 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时间: (1)集中付息:自2017 年9月2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 息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三、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 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 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 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和税务登记证 (地税) 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 情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 该二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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