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新疆鸿利陶瓷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新疆鸿利陶瓷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编制日期:2018 年6月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 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疆鸿利陶瓷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 建设单位 新疆鸿利陶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蔡晓春 联系人王章池 通讯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

6576 号 联系电话

18699131112 传真 -- 邮政编码

831400 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

6576 号 立项审批 部门 -- 备案编号 -- 建设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热力生产和供应 D443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9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5.3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8.9% 评价经费 2.6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建设背景 新疆鸿利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乌鲁木 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

6576 号.本项目原有工程辊道窑使用燃料为天然气,喷雾 干燥塔及其配套的热风炉采用煤气作为能源 (由一台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作为 热风炉的燃料),自建一台 1.5t 生活锅炉供职工冬季采暖,燃料为煤,现已经拆 除,目前厂区办公宿舍楼供暖采用电供暖.该公司已建设年产

250 万O彩色釉面 砖项目,本次对喷雾干燥塔及其配套的热风炉进行煤改气工程,根据现场勘查, 本次技改已建成,属于未批先建项目,需要补做环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根据

2018 年4月28 日公布的《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新疆鸿利陶瓷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鸿利陶瓷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派有关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现报请环境管理部门审批.

2 原有工程概况 2.1 原有工程环评批复及环保竣工验收情况 环评审批情况:原有工程于

2004 年取得原米泉市环境保护局《对新疆鸿利 陶瓷有限公司年产

250 万O彩色釉面砖项目的环评审批意见》(米环管[2004]审77 号);

竣工环保验收情况: (1)根据

2006 年9月原米东新区环境保护局的环境保 护竣工验收意见(环验[2006]11 号):由于企业对生产设施进行了变更,导致主 要污染因子废气超标排放,该项目不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建设方经整改后于

2010 年向米东区环境保护局申请《新疆鸿利陶瓷有 限公司年产

250 万O彩色釉面砖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并通过该项目验收,取得 了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环验(2010)54 号);

(3)2011 年建设方对原有炉窑进行整改,安装了除尘脱硫设施,并通过了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对本次炉窑整改的验收,具体见《关于新疆鸿利陶瓷有限 公司

2011 年限期治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乌环验[2013]97 号). 2.2 原有工程概况 2.2.1 原有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区占地面积 100000m2 ,项目区现有建筑总建筑面积为 52931m2 . 表1原有工程与本工程建设内容关系一览表 项目名称 已建内容 本次技改建设内容 关系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 一层

20000 O 无 不变

1 台喷雾干燥塔及其配套的 热风炉煤改气,天然气管道 安装 技改(已建) 储运工程成品库房 一层 7000m2 无 不变 原料封闭棚

1000 m2 无 不变 煤场

1000 m2 无 已拆除 渣场

1000 m2 无 已拆除 辅助工蒸汽锅炉房 一层 484m2 拆除

1 台1.5t/h 的燃煤蒸汽 锅炉 已拆除 煤气发生炉 -- -- 已拆除

3 程 综合楼(办公食堂) 2F,共1000 m2 无 不变 供气管线 无 沿厂区厂房新建 104m 供气 管线 技改(已建) 配电室 一层 220m2 无 不变 环保工程废水 生化池处理后进 入园区管网 无 不变 废气 破碎机 布袋除尘器 无 不变 堆场 喷淋 无 不变 喷雾干 燥塔 脱硫除尘塔、多 管旋风除尘器 15m 排气筒排放 低氮燃烧器+15m 高的排气 筒 技改(新建) 辊道窑 2.2.2 原有工程生产情况 原有工程总投资

4000 万已建年产

250 万O彩色釉面砖项目.原有工程建设 办公综合楼(含办公、宿舍、食堂等)、2 座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建筑.原有工 程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破碎机

2 台、磨粉机

2 台、印花机

8 台、磨边机

8 台、成型 机8台、淋釉机

8 台、喷墨机

2 台等. 2.3 本工程概况 本次技改工程主要针对原有喷雾干燥塔(热风炉)使用能源进行替换,由原 来的煤气改为天然气.原工程生产项目主要内容均不变(生产规模、生产工艺、 生产设备),1 台1.5t/h 的燃煤蒸汽锅炉及其配套的煤堆场和渣场已拆除;

根据 现场勘查, 原有喷雾干燥塔及其配套的热风炉的排气筒需加高到 15m, 辊道窑余 热进入喷雾干燥塔后进行利用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2.3.1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新疆鸿利陶瓷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鸿利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米东区化工园区米东北路

6576 号新疆鸿利陶瓷有限公司现有厂 区(不新增占地).项目区西侧紧邻米东北路,北侧紧邻盛达东路,东侧为新疆 汇恒源电建有限公司,南侧为变电站.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经度 87°43'57", 纬度 43°59'55".项目区地理位置见图 1,周边环境现状见图 2. 建设性质:技改(未批先建,补做环评). 2.3.2 工程内容及规模

4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 套喷雾干燥塔及其配套的热风炉煤改气及配套供气 管线建设,具体改扩建内容见表 1.具体如下: 技改的喷雾干燥塔及其配套的热风炉为原有设施,对其进行煤改气建设(已建) ;

天燃气管线 104m,内径 DN159mm,天然气管道厂区内采取高空架设方式 到喷雾干燥塔(热风炉)的位置,架设高度在 4.5m 左右(已建) ;

米东区环保局已在本项目区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站(已建) ;

环保设施低氮燃烧器(未建) ;

喷雾干燥塔废气经 15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未建) . 项目区平面布置图见图 3. 2.3.3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

9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 5.3 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 的58.9%.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4 主要设备 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见表 2. 表2本项目的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 数量(台) 型号/规格 备注

1 热风炉

1 3200 型 已建

2 在线监测站

1 -- 已建

3 低氮燃烧器

1 -- 未建 2.3.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项目区原有工程劳动定员

90 人,技改前后不新增员工. 工作制度:项目区原有工程每年从 4―11 月,共240 天,采取一天

2 班制, 每班

12 小时.技改后新增工作天数

30 天,年工作

270 天. 2.3.6 主要原材料 本次技改后, 喷雾干燥塔年耗气量约为

336 万Nm?. 本项目燃气由新疆燃气 (集团)有限公司供气管网提供气源.具体用气量见表 3,本项目使用天然气组 分见表 4.

5 表3项目年耗气量一览表 设备名称 小时用气量 m3 /h 年用气小时数(h/a) 设备数量 (台) 年用气总量(万m3 /a) 热风炉

518 6480

1 336 表4本次燃用天然气组分表 组份C1H4 C2H6 C3H8 C4H10 C5H12 CO2 NH3 S 含量 N2 He 组成(v%) 94.7 0.55 0.08 0.01 0.01 2.71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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