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6-11-01
主动公开 佛教规〔2016〕19 号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广东实验中学 南海学校变更事项的批复 广东实验中学南海学校: 你校提交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材料和校长变更备案材料 收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 《佛山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 我 局同意你校法定代表人由"刘裕兴"变更为"杨波" ,同意校长 变更备案(由"郑炽钦"变更为"全汉炎" ) . 请你校收到批复后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佛山市教育局

2016 年8月26 日佛山市教育局抄送:南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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