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8-05
经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小组研究和签批, 对 《潍坊海利环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年收购、 储存

3000 吨废机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昌乐县朱刘街道

309 国道以北,项目法人代表张海利.

项目总投资

9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2666.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45 平方米,其中废机油储 罐罩棚

200 平方米,综合设施

45 平方米,建设

1 个60m

3 的储油罐.项目购置抽油机、储油罐、收油车 等共计

5 台生产设备.项目原辅材料为废机油.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废机油―运输车运入―储油罐 ―运输车运出―有资质单位.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收购、储存

3000 吨废机油的生产能力.在落实相 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同意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须重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2、严格按照审批工艺和审批范围组织生产,项目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的 收集储存,不得自行处置废机油,不得收集审批范围以外的危险废物,不得有任何加工处理工艺.

3、项目采用电(空调)制冷和取暖,不得新上燃煤(燃油)锅炉.

4、项目建设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5、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作物追肥,不得外排.项目必须采取严格防渗措 施,不得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6、项目废油输传、装卸车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治理后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

7、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8、项目含油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必须全部综合 利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修改单要求.项目油罐罐底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运行,外运处置的 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9、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危 害.

10、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 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 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11、根据新的有关政策与标准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污染防治能力,确保污 染物达标排放.

12、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3、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意见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昌乐县环境监 察大队和当地环保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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