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6-10-09

1947 年,全国已拥有注册会计师

2 619 人, 并建立了一批会计师事务所.但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未 能得到很大的发展.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 革开放的方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商品经济得到迅速发展, 为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恢复重建创造了客观条件.1980 年12 月14 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资企业财务报表要由注册会 计师进行审计,这为恢复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1980 年12 月23 日,财 政部发布 《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 , 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复苏.

1981 4 年1月1日,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宣告成立,成为新中国第一家由财政部批准独立承 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后,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对 象主要是三资企业.这一时期的涉外经济法规对注册会计师业务做了明确规定.1985 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组成会计师事务 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办查账业务.

1986 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 ,同年

10 月1日起实施.随着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的增加、业务 范围的拓宽,如何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必要的管理,有效组织开展职业道 德和专业技能教育,加强行业管理,保证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执业,成为行业 恢复重建面临的重大问题.1988 年11 月15 日,财政部借鉴国际惯例成立了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随后各地方相继组建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1993 年10 月31 日,第八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以下简称 《注册会 计师法》 ) ,自1994 年1月1日起实施. 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下,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一是不断拓展 服务领域.注册会计师行业从最初主要为 三资 企业提供查账、资本验证等服务,发 展到为所有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执业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展和延伸.二是不断加 强人才培养.自1991 年设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来,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了

20 多 次考试,已有近 15.8 万人获得全科合格证书.同时,行业建立了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发 布行业人才培养 三十条 ,明确提出了加强行业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大 力推行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三是不断深化执业标准建设.根据国际审计准则的发展趋势 和审计环境的巨大变化,大力推行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2006 年年初实现与国际审计 准则的趋同,建立起了一套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要求又与国际准则相接轨的审 计准则体系.2010 年11 月,又对

38 项审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保持了与国际准则持续全 面的国际趋同.四是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设.2004 年创立了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从以往的以专案、专项检查为主要方式向五年一个周期的制度性、全面性检查转变.五 是不断推动事务所健康发展.在中介行业中率先开展了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推动有条 件的事务所做大做强,推动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做优,事务所整体竞争力大大增强.六 是不断推动国际合作. 先后加入亚太会计师联合会 (CAPA) 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IFAC) , 并多年担任其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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