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6-09-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杭州中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杭州中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4 年10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杭州中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杭州市莲花街

333 号莲花商务中心 A 座9楼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中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中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周根凤 联系人 朱老板 通讯地址 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区块国辅路

7 号 联系电话

13905718611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15 建设地点 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区块国辅路

7 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通用设备制造业,C35 建筑面积 (平方米)

75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12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6%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兹有杭州中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6月29 日,地址位于余杭区瓶窑镇凤 都工业区块国辅路

7 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机械配件、金 融机械产品,原生产规模为年产机械配件

1500 台(套) 、ATM 外壳

500 台(套) .原项目 已于

2006 年6月通过环保审批(登记表批复[2006]1395 号) ,未经环保验收. 现因企业实际发展状况需要,变更经营范围为:机械配件、机械设备生产、加工.淘汰ATM 外壳生产,减少年产机械配件

1000 台(套) ,新增年产修鞋机

400 台.则该扩建项 目建成后,企业总体生产规模为年产机械配件

500 台(套) 、修鞋机

400 台,地址不变,新 增生产设备. 因该项目规模等发生了变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 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故本次环评对原审批项目与本项目一并重新分析,一并报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 号 杭州中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杭州市莲花街

333 号莲花商务中心 A 座9楼2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杭州中新 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 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和监测,在建设项目资 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在征求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 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 及浙江省环保局颁发的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 (修订版), 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 号,1989.12.26 通过并 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10.28 通过, 2003.9.1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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