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6-09-14

2022 年每年的

3 月23 日为本期债券 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 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 分行.

3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二)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三)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 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 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十五)流动性支持:发行人与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账户监管银行 所签订的《偿债资金专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中明确规定,当发行人发生 资金困难时,监管银行可根据发行人的申请,按照其内部规定程序进行 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可对发行人的还本付息提供流动性支持.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5年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在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流通. 本期债券已于2015年4月1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简称 15宜春 创投债 ,证券代码为1580025. 本期债券已于201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

15 宜创债 ,证券代码为12708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 全部用于宜春国家锂电新能源高 新技术产业园项目.目前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均用于指定用途.

(三)付息还本情况 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23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发行人在2018年3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已经支付本期债券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 日期间应付本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2017年-2018 年应付本息已全部按时偿还.

(四)信息披露情况 本期债券相关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披露.已披露的相关文件及时间如下:

1、2015年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文件(2015年3月13日) ;

2、2015年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发行文件 (2015年3月19日) ;

3、关于延长2015年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簿记建档时 间的公告(2015年3月20日) ;

4、2015年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簿记建档结果公告 (2015年3月23日) ;

5

5、2015年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信息(2015 年3月31日) ;

6、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5年6 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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