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6-09-07

2013 年第

36 号)中相 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 集,及时外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结论 望谟县郊纳镇水秧村林下养鸡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可行;

工程工艺合理,工程的建 设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项目在营运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在落实 本评价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建议,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 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的基础上,可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避免工程对周围环境产生 较大的不利影响,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 接受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的协调发展,本项目贯彻了 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 的原则. 综上所述,望谟县郊纳镇水秧村林下养鸡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 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 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可咨询环评相关内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望谟林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望谟县郊纳镇水秧村 联系人:王文洪

电话:13885942884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37号环境监察监测综合楼B座10楼 联系人:陈志军

电话:18182059563

九、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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