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6-08-30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 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 任何责任.

如 阁下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 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 阁下已将名下之慧聪国际资讯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 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本通函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之规定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本公 司各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此负全责.各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 (i)本通函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成分;

(ii)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 使本通函所载任何声明产生误导;

及(iii)本通函内表达之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方始作出, 并以公平合理之基准及假设为依. 本公司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8至26页.独立董事委员会 (定义见内文) 函件载於本通函第27至28页,当中载有其向独立股东 (定义见内文) 提供之意见.星展亚洲函件载於本通函第29至35页, 当中载有其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之意见. 本公司之股东特别大会 ( 「股东特别大会」 ) 谨订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下午四时正假座中国北 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华星大厦B座(100088)举行,大会通告 载於本通函 第86至87页. 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大会,无论如何最迟须於股东特别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按随附代表 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任何续会,并於会上表决. 本通函将自刊发日期起最少七天载於创业板网站www.hkgem.com 「最新公司公告」 一页. HC INTERNATIONAL, INC. 慧聪国际资讯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92) 关於重组建议之 关连交易 及 一家附属公司之主要出售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 独立财务顾问 * 仅供识别 创业板之特色CiC创业板为带有高投资风险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之市场.尤其在创业板上市之公司 毋须有过往盈利记录,亦毋须估计未来盈利.此外,在创业板上市之公司可因其新兴性质 及该等公司经营业务之行业或国家而带有风险.有意投资之人士应t解投资於该等公司 之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之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之较高风险及其他特 色表示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经验丰富投资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公司之新兴性质所然,在创业板买卖之证券可能会较於联交所主 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之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之证券会有高流通 量之市场. 创业板发布资料之主要方法为在联交所为创业板而设之互联网网站刊登.上市公 司一般毋须在宪报指定报章刊登付款公布披露资料.因此,有意投资之人士应注意彼等 须能接入创业板网站(www.hkgem.com) ,以便取得创业板上市发行人之最新资料. 目录Cii C 页次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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