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6-08-26

17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五、磋商小组 20.磋商小组 20.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组织磋 商小组,磋商小组由

3 人以上的经济、技术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经济、技术专 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2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磋商小组. 20.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

六、磋商会议 21.磋商会议要求事项 21.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会议, 所有供应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

9 商须派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1.2 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

21.3 供应商应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并签到;

21.4 磋商会议程序 (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 时间、地点进行,同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监督;

(2)磋商会议开始后,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开始;

(3)宣布磋商会议纪律;

(4)介绍到会监督部门代表、采购人代表及供应商;

(5)由供应商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6)宣布进入磋商、评审程序;

21.5 采购代理机构对会议过程进行书面记录.

七、磋商和评审 22.磋商、评审会议 22.1 磋商、评审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审工作在政府采购监督员的监督下,由 磋商小组负责评审. 23.磋商、评审内容的保密 23.1 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涉及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3.2 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 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磋商资格. 24.供应商实质性审核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供应商提供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磋商响应文件 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4)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

10 25.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 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 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 说明与答复,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磋商响应文件 的范围和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错误的修正 26.1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校核, 看其 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磋商的程序及方法 27.1 磋商小组首先审阅磋商响应文件,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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