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6-08-15

1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通市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 转型升级为工商企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 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工商企业的实施 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政办发〔2018〕60号―2―南通市关于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 工商企业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全市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引导个体工 商户向现代工商企业转型,不断提升民营经济的市场竞争力,激 活发展新动力, 现就全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工商法人企业 (以 下简称"个转企" )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 "个转企"政策扶持体系,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一定资产的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工商企业,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产业结 构和市场主体结构,促进全市小微型市场主体健康、快速成长,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引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 践行服务宗旨, 注重市场引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 主动积极作为, 优化审批服务,努力实现让转型主体多受益的工作目标.

(二)分类指导.遵循市场规律,结合产业和市场主体实际 情况,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对实力较强、条件成熟的主体, 要加快促进转型;

对有一定实力,但有顾虑的主体,要加强宣传 ―

3 ― 和扶持;

对规模较小,但潜力较大、成长性良好的主体,要予以 关注和培育.

(三)依法规范.既要考虑政策的合法性,也要注重方便快 捷;

要加快处理"个转企"工作中涉及到的各类关系和问题,切 实维护转型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鼓励升级.对于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一般纳 税人或建帐建制标准的,要引导鼓励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依据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应当登记为企业,但目前仍 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开展经营的,限期转型升级为企业.

(二)发展前景好、经营者有升级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应当 引导帮助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有自主品牌的个体工商户,鼓励并 支持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三)从事生产、加工、制造等行业或具有相当规模的商业、 服务性行业,经营场所面积和雇工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 户,鼓励并支持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四)经税务部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积 极引导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五)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认为需要重点升级为企业的个体 工商户,鼓励并支持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四、政策扶持

(一)工商登记政策 ―

4 ― 1.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 可以继续使用转企前个体工商 户名称中的字号,但转企后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 理的有关规定. 2. 企业住所与原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一致的, 企业住所证明 材料可免予提交. 3. 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 原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前置许可 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可以先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转企登记,再办理 前置许可部门许可证换发手续,企业应将换发后的许可证复印件 报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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