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6-08-01

1 ―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环武太验〔2019〕9 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市宁茂高分子材料有 限公司年产1万吨聚乙烯塑料粒子、光缆护套 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州市宁茂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常州市宁茂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聚乙 烯塑料粒子、光缆护套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 及《常州市宁茂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聚乙烯塑料粒 子、光缆护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材料收悉.

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目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 了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遥洛路

37 号.公司于

2018 年8月委托江苏苏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 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8 年9月29 日获得了常州市武进区行 政审批局的批复(武行审投环〔2018〕321 号) . ―

2 ― 本次验收内容为常州市宁茂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 万 吨聚乙烯塑料粒子、光缆护套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整 体验收.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厂区设置了一座

10 O危废贮存仓库对危险废物进行接收、 贮存,该仓库位于生产车间西南侧,设置了防渗漏、防雨淋、 防流失措施.厂内设有生活垃圾贮存场所,设有防雨淋措施.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江苏迈斯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宁茂高分子 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聚乙烯塑料粒子、光缆护套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2018)迈斯特(验收)字第 (CZ1219001)号)表明: 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 求建设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 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 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固体废物, 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

强化环境风险 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建立畅通的环 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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