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6-07-21 |
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风险, 根据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实施细则,特提供本风 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约定购回 式证券交易.
特别提示:
1、 本公司郑重提醒您: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 际需求、 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管理要求 (若为机构客户) , 慎重考虑是否适宜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否则,可 能因不当参与而产生损失.
2、 本公司郑重提醒您:您在从事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业务前,须了解本公司是否具有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 务的资格及是否已开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3、 本公司郑重提醒您: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中,本公司既是您的交易对手方,又根据您委托办理交易申 报以及其他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有关的事项.本公司未如 期申报、虚假申报或错误申报的,可能会给您造成损失.
4、 本公司郑重提醒您:若您于购回交易日、延期购回 日或提前购回日违约未购回或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
3 履约保障比例时,您未提前购回且未按约提供履约保障措施 的,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客户协议》(以下简称 《客户协议》)约定,本公司将有权处置违约交易及其相关 补充交易的全部标的证券,用于抵偿您的应付金额,不足以 抵偿的,本公司有权继续向您追偿. 本公司处置相关标的证券时,抛售的价格、时机、顺序 将不受您控制,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 本公司郑重提醒您:待购回期间,若标的证券发行 人送股或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日终根据除权价及标的证 券数量测算,您相应交易的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履约 保障比例的,您应按客户协议约定就新增股份发起一笔新的 约定购回式交易,否则您将面临提前购回或违约的风险.
6、 本公司郑重提醒您: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 相关权益,由登记结算公司在权益登记日将相应权益划转至 您相应的A股证券账户,如您未自行行使相关权益,由此导 致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在决定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前,您还应充分了解以 下风险:
一、 市场风险
(一) 利率变化风险:待购回期间,若市场利率降低, 未购回交易的购回价格不变,则您将面临较高成本的风险.
(二) 价格下跌导致的风险: 若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
4 价格下跌,导致交易的履约保障不足,且您无法提前购回或 提供履约保障措施,则您面临标的证券被违约处置的风险;
并且,因处置结果的不确定,可能会给您造成损失.
(三) 提前购回风险: 若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发生被 ST、*ST,吸收合并、要约收购、权证发行、公司缩股或公 司分立、标的证券暂停或终止上市等约定事件时,您面临提 前购回的风险;
由此可能影响您的资金使用安排及资金流动 性;
如您未按约提前购回, 本公司有权处置相应的标的证券, 由此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四) 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突然暂停或终止上市: 若 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突然暂停或终止上市,您未按约定提 前购回的,您将无法购回标的证券,可能因此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