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6-06-30 |
一、辅导目标 促进春光股份建立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 力;
督促春光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5%)股份 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 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
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同时促进参与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履行勤勉尽责 义务.
二、辅导内容 根据春光股份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辅导的内容主要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
(一)核查春光股份在公司设立、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整体改制、资产 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核查督导春光股份按规定妥善处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法律 权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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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春光股份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 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 识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在规范运 作、信息披露和发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四)督导春光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 治理基础,建立符合证监会要求的法人治理并实现规范运行.
(五)核查和督导春光股份实现独立运营,形成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 人事、财务、机构,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
(六)规范春光股份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七)督促春光股份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 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八)依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春光股份的财务会 计管理体系.
(九)督促春光股份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并制定 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和其他投资项目规划.
(十)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辅导事项.
三、辅导方式 针对春光股份的实际情况,采用培训与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辅导.
(一)培训:
1、系统讲解证券市场理论基础知识和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使辅导对象对相关法律 法规有全面的了解;
专题讲述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股份公司 高管人员忠实、勤勉义务等,使公司专业人员能够将辅导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解决问题.
2、针对培训编制讲义,提供相关资料以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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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改:
1、审阅由春光股份提供的各类书面材料,包括: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公司章程;
③ 股权结构表;
④ 组织结构图;
⑤ 设立以来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⑥ 春光股份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全套文件,包括评估报告、审计报 告、验资报告、创立大会决议等;
⑦ 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2、在仔细审阅春光股份提供的书面材料后,根据资料所反映的情况,选择 重点问题,采取口头提问和填表的方式进行专题调查,包括: ① 股权结构及其变动调查;
② 经营情况调查;
③ 财务问题专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