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6-06-28

1 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 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8.

2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政府采购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8. 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 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 9.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 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 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 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0.3 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10.

4 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 件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1.2 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 应文件. 12.磋商报价 12.1本工程监理费以费率报价.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实守信

8 12.2 投标人的监理酬金是在招标文件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责任期内, 招标人按合 同规定的监理服务范围及要求所提供的全部服务的报酬;

1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监理责任范围和市场行情由投标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和自身实力. 12.4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 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 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

12.5 监理酬金=监理中标价 12.

6、本项目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注: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费率方式,结算时以工程结算造价为计算基数. 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 磋商保证金:(若本项目要求):交纳金额详见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8条, 磋商保证金作为投标的重要一部分,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 因投标人的行为使采购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4.1磋商保证金结算方式: 投标人(含自然人、人体工商户)应通过网上银行缴存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结算凭证上的交纳人名 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相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达相应银行账户 时间为准,而不是投标人办理电汇手续的时间). 14.2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前附表) 14.2.1每个标段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账,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14.4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退还至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退还至 与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 14.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息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本息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4.6保证金的退还资料 中标单位提供:合同复印件、缴纳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中标单位提供:缴纳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5.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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