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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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AviChina Industry &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57) 内幕消息公告 洪都航空拟筹划资产置换 本公告乃由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愀鄯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 条而作出.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洪都航空」)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洪都集团」) 签署意向协议(「意向协议」).根庀蛐,洪都航空拟将部分零部件制造 业务及资产与洪都集团相关防务产品业务及资产进行置换 ( 「建议资产置换」 ) . 於本公告日,建议资产置换的具体资产围尚需双方进一步确定.相应地,拟置 换资产的审计和评估报告尚未完成,建议资产置换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最终交 易价格将根凶什芾聿棵疟赴傅闹萌胱什椭贸鲎什拦兰壑滴 确定.洪都航空将於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并履行必 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建议资产置换还需取得有权部门批准并经双方履行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后方可实施. 同时,洪都航空之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 曾於二零一零年作出承诺 "从未考虑过将所属防务资产注入洪都航空,未来也不 会考虑将防务资产注入洪都航空". 建议资产置换涉及相关防务产品业务及资产 注入,因此,需要洪都航空股东大会批准解除前述中国航空工业承诺,若股东大 会未审议通过解除前述承诺,建议资产置换将无法实施. 洪都集团是一家在中国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航空飞行器、教练机、直升机、无 人机及航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建议资产置换有利於洪都航空优 化资源配置,完善产业结构,丰富产品线,增加收入来源,完善收入结构,提升 洪都航空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於本公告日,中国航空工业为本公司之控股 股东,洪都航空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洪都集团为中国航空工业之附属公司,建 议资产置换(如实行)将构成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一项第 14A 章的关连交易及 第14 章的交易. 由於建议资产置换的交易条款 (包括但不限於对价、 支付方式、 交割安排) 尚待双方进行磋商及签署正式交易协议,本公司届时将根鲜泄嬖 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或独立股东批准(如适用)的义务. 建议资产置换尚处於初步筹划阶段, 交易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 同时, 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公司股东 及其他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徐滨 北京,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 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谭瑞松先生、 陈元先先生, 非执行董事李耀先生、 王学军先生、 何志平先生、 帕特里克?德?卡斯泰尔巴雅克 (Patrick de Castelbajac) 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人怀先生、刘威武先生及王建新先生组成.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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