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6-05-21

4 个+4 个 储存水泥、矿粉;

筒仓容量:200 吨/个 一般固废堆 放区 / 占地 30m2 +30m2 暂存固体废物 公用 工程 给水 自来水 1050t/a 自来水 5090t/a +4040 市政自来水厂供应 排水 生活污水 945t/a 生活污水 840t/a -105t/a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 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 司八字桥污水处理厂处 理 供电

300 万度/年300 万度/年0由供电所提供 天然气 /

20 万m3/a +20 万m3/a 市政天然气管网 环保 工程 废水治理 进入古里镇白 茆芙蓉污水处 理站处理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常 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八 字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 /

5 / 设置

1 个沉淀池,清洗、 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 生产,不外排 / 清洗、冲洗废水零排放 / 设置

1 个泥浆池,离心产 生的泥浆水经收集后外售 给水泥砖块制造企业综合 利用,不外排 / 泥浆水零排放 噪声防治 安装减振座、 厂房隔声等 合理布置、安装减振座、 厂房隔声,绿化等 / / 废气治理 散装水泥储罐 下部出口处设 置防尘袋 天然气燃烧废气由一根

15 米排气筒(P1)排放 / / 沙石堆场设置抑风墙;

配 有喷淋增湿系统;

黄沙、 石子采用封闭皮带输送 筒仓、搅拌楼为封闭式;

每个筒仓顶部配备

1 套脉 冲布袋式除尘器 固废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 桶 垃圾桶;

一般固废间 30m2 / 固废零排放

3、产业政策相符性: (1)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2013 年修订),本项目不属 于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2)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 年9月),本项目不属于目录内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是允许类 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3)本项目产品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 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淘汰、落后的目录内,与该规定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相符合.

4、太湖条例相符性: 本项目距离太湖直线距离约 44.8km,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内,根据《江苏省太 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正)中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 止下列行为 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 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 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本项目属于混凝土钢结构件生产项目,不属于 以上禁止类项目.可见,本项目选址与该条例是不冲突的. 同时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的规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

6 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 染物的生产项目;

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扩建化工生产项目或设 置危险化学品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不 属于上述规定中禁止建设的范畴.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正)、《太湖 流域管理条例》(2011)的相关要求相符.

5、与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对照分析 (1)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 府,苏政发[2013]113 号)、 《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常政发(2016)59 号 附件、20161101)、《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 常熟市地区的生态保护规划如下表所示: 表1-7 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划分情况 序号 名称 类型 生态红线区 面积(km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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