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6-05-13

责任单位:各乡)

(二)开展贫困人口错退专项治理 针对贫困人口错退现象较为明显、 脱贫后续管理工作不扎实 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使全区错退率达到国家要求. 1. 锁定对象.全区各乡镇全面排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现行国家扶贫标准的人员名单,筛查疑似错退户,核查未达到脱 贫标准的脱贫户名单. 2. 核查程序.严格核查贫困户退出 一公示一公告 程序、 签字背书确认制度是否符合规定, 落实退出程序不合规定的脱贫 -

7 - 户名单,坚决纠正贫困户 被脱贫 现象. 3. 对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根据《贵州省 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脱贫退出程序暂行管理办法补充通知》,按照 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 规范认定标准, 核查贫困户退出是否达 到标准,落实未达到脱贫标准的脱贫户名单. 4. 入户核查.村支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 帮扶干部组成核查小组,对照排查出的疑似错退户名单,参考贫 困户家庭住址地理位置信息采集资料,逐一进行入户核查. 5. 补齐短板.对核查确认的错退户,按照 五个一批 要求 开展 回头帮 ,实现精准帮扶到户到人,使其达到脱贫标准.坚 决纠正搬迁未搬先退、危改未改先退、教育医疗未保障、低保兜 底未实现 两不愁三保障 等错退现象. 如治理期间无法达到脱贫 条件的,适当延长治理期限. 6. 落实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及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 对本区域内精准退出结果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乡(镇)党委、 政府主要负责人,乡(镇)扶贫工作站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 记及村委会主任或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签字确认,以及贫困户 签字认可制度.对专项治理后退出不精准问题仍突出的地方,按 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牵头指导督促单位:区扶贫办;

责 任单位:各乡)

(三)开展危房改造不到位专项治理 针对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不准、超标准危改造成农户负债、改-8-造质量不高、违规竣工验收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彻底解决住 房安全未保障导致的漏评和错退问题. 1.治理危改对象认定不准问题.坚决纠正有安全住房还纳入 危房改造台账、二级危房变一级危房、4 类重点对象与非

4 类重 点对象混淆、 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又进入危房改造台账的情况. 2.治理危改超面积负债问题.加强审批环节把关,加强建设 过程监管,控制新建房数量、面积、成本.加强危改引导把关, 把着力点放在 改 上,不让困难户因 造 负债. 3.治理质量安全不合格问题.坚决纠正危改质量安全监管体 系不健全的情况;

坚决纠正新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没有严格执行 五主体・四到场 制度的情况;

坚决纠正危房改造户与建筑工匠 或施工单位没有签订施工协议的情况;

坚决纠正乡(镇)实地抽 查比例低于年度任务 10%的情况;

坚决纠正农户补助资金兑付不 及时的情况. 4.治理危改工程违规竣工验收问题.对取新建方式进行危 房改造面积未执行国家规定的,危改户档案材料户宅不

一、人档 不一的, 农村危房加固仅对房屋外立面进行粉刷或用施工木工板 进行临时简易加固的,没安装门窗、没通水电的,坚决不予竣工 验收. 5.治理农村老旧房屋改造问题.全面开展农村老旧房屋排查 整治,全面摸清辖区内老旧房屋情况,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要求, 对老旧房屋进行房屋除险加固和维修整治. 坚决消除老旧房屋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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