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6-05-0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62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配售 )与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网下配售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 或保荐人(主 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 量为 8,00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数量为 1,6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0%;

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 6,400 万股.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 虑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 场情况等,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下限为 3.75 元/股,上 限为 4.16 元/股,价格区间包括上限和下限.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 15.63 倍至 17.3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0.14 倍至 11.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只有符合 释义 中规定条件的 配售对象 方可参与网下申购.与发 行人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控股关系, 或存在影响其做出独立投资决策的其他重大 利害关系的配售对象以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不得参与本次网下 申购.

6、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06 年8月25 日9:00―17:00 及2006 年8月28 日9:00―12:00.配售对象的报价时间以传真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晚于上述 时间到达的传真视为无效.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必须在

2006 年8月28 日(T-3 日)12:00 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 划款凭证复印件. 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

2006 年8月28 日(T-3 日)15:00 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 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帐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 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帐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8、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9、本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配售.有关网上发行的 具体规定,将于

2006 年8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刊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定 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公告》 ),请投资者留意.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网下配售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 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刊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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