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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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压力容器、锅炉辅机、金属结构件及对位芳纶设备生产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 无锡南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许伟良 联系人 薛丽娟 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丁香路与杨树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电话

13706174577 传真 ―― 邮政编码

214000 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丁香路与杨树路交叉口东南侧 立项审批部门 无锡市滨湖区发展和 改革局 批准文号 锡滨发改备[2014]42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重新 报批)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332 金属压力容器 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

20003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700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12.

8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0.18% 评价经费 ―― 预期投产日期

2017 年5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原辅材料:具体见表 1-1 主要设施:具体见表 1-2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1464.1 燃油(吨/年) ―― 电(度/年)

10 万 燃气(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它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全厂职工生活污水共计 1224t/a 接管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处理,最终排入直湖港.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 全厂设置 X 射线探伤机

2 台,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评价,批复见附件.

2 表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用量 成分或规格 厂内最大存 储量 重新报批 前 重新报批 后 增量

1 钢板

890 t/a

890 t/a

0 碳钢、不锈钢

90 吨2钢管 240t/a 240t/a

0 碳钢、不锈钢

24 吨3型钢 600t/a 600t/a

0 碳钢、不锈钢

60 吨4焊料

20 t/a

20 t/a

0 无铅

2 吨5螺丝螺母 若干 若干

0 / /

6 氧气 0.83 t/a 0.83 t/a

0 40L 钢瓶 0.083 吨7乙炔 2.72 t/a 2.72 t/a

0 40L 钢瓶 0.272 吨8设备部件

2000 套/a

2000 套/a

0 /

200 套9电器配件

2000 套/a

2000 套/a

0 /

200 套10 乳化液

0 0.01 t/a +0.01 t/a / 0.01 吨11 涂料

0 0.4 t/a +0.4 t/a 水性漆 0.04 吨表1-2 企业生产设备一览 序号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重新报批 前 重新报批 后 增减量

1 等离子切割机 /

7 7

0 2 剪板机 /

1 1

0 3 卷板机 2500*25

3 3

0 4 铣边机 L=9000

1 1

0 5 铣床 /

1 1

0 6 折边机 ?108

0 1 +1

7 电焊机 X400/ X500

30 30

0 8 氩弧焊机 X350/ X500

8 8

0 9 自动焊机 MZ-1250R/Q1000/ Q1250

4 4

0 10 车床 /

5 5

0 11 钻床 D3080

2 2

0 12 刨床 /

2 2

0 13 射线探伤机 XXH-3005P

4 4

0 14 超声波探伤仪 /

1 1

0 15 磁粉探伤仪 /

1 1

0 16 测厚仪 /

1 1

0 3

17 激光数控切割机 /

0 1 +1

18 试压水池

25 m3

1 1

0 19 水压试验设备 /

3 3

0 20 空压机 0.9 m3

4 4

0 21 行车 5T/10T/20T/32T

13 13

0 22 刷漆间 7m*6 m*5m

0 1 +1

23 X 光探伤机 XXH-3005/XXQ-2505CP

2 2

0 4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无锡南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0 年,原址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 南湖中路,是一家从事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纺织专用设备、食品专用设备、 压力容器,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及维修企业.

2008 年8月企业委托无锡市滨湖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

一、二类压 力容器、锅炉辅机、金属结构件加工、制造项目》 ,2008 年9月取得无锡市滨湖区 环境保护局批复. 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 企业在胡埭工业丁香路与杨树路交叉口 东南侧购置土地 29.5 亩,建造拆迁企业安置用房项目

19700 平米.2014 年8月企 业填写《建造企业安置用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014 年8月取得无锡市滨湖区 环境保护局批复.2016 年2月该项目通过了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 三同时 环 保验收.

2015 年企业整体搬迁至胡埭工业园丁香路与杨树路交叉口厂区内,搬迁后企 业具有年产储罐

200 台、换热器

150 台、金属结构件

1000 吨、对位芳纶设备

2000 套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

2016 年3月取得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批复.现企业 拟新增刷漆间,用于对非不锈钢类容器的表面刷涂涂料,车加工使用乳化液,压力 容器由原有的

一、二类调整为

一、

二、三类(产量未变) ,遵照《关于加强建设项 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 (苏环办[2015]256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委托无锡市锡山区环境 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重新编制《压力容器、锅炉辅机、金属结构件及对位芳纶设备 生产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 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 请公司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压力容器、锅炉辅机、金属结构件及对位芳纶设备生产搬迁项目 行业类别:C3332 金属压力容器制造 项目性质:改扩建(重新报批) 建设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丁香路与杨树路交叉口东南侧 投资总额:7000 万元

5 劳动定员:搬迁前后职工人数未变化,企业职工及管理人员

80 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

300 天,一班制生产,每班

8 小时(工作时间 9:00~17: 00) 厂内不设食堂、宿舍,安排职工统一享用外卖快餐

3、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表1-3 项目产品方案 工程名称(车间、生 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及规格 设计能力(单位/年) 年运行时数 重新报批 前 重新报批 后 增减量 生产车间 储罐

200 台200 台08h/d*300d/a =2400h/a 换热器(锅炉辅机)

150 台150 台0金属结构件

1000 吨1000 吨0对位芳纶设备

2000 套2000 套0*:刷涂涂料针对非不锈钢类产品,非不锈钢类产品约占总产品量的30%. 储罐(压力容器)由

一、二类调整为

一、

二、三类,产量未变为200 台/年未变.

4、产业政策相符性及总体规划相容性 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颁布的版 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也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 《关 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 知》苏经信产业z2013{183 号的限制类、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的限制类、 淘汰类、落后产品及能耗限额目录内. 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 (2008 年1月)中的 禁止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的 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 》中 的禁止类.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企业土地证 (锡滨国用 (2014) 第017492 号和锡滨国用 (2014) 第007079

6 号) ,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照无锡市滨湖区控制性详规划,项目所在 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现状用地要求. 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东区内,根据《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 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东区管理单元环境影响报告书》 ,胡埭工业园东区产业定位是: 纺织化纤(不含印染) 、电子(不含电镀) 、金属制品(不含电镀) 、机械加工、轻工(如纸制品加工、家具制造、印刷、塑料制品制造、食品制造加工)等轻污染 或无污染的行业.本项目属于机械加工项目,选址符合胡埭工业园东区产业定位 要求. 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可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气达标处理后排放,符合园区的环保规划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胡埭工业园东区的规划要求.

5、与太湖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

2012 年1月12 日修订)将太湖流域 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 知》 (苏政办发【2012】221 号)具体明确了无锡太湖

一、二级保护区涉及行政镇、 村名称,胡埭工业安置区属一级保护区.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 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 氮、磷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 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扩 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除外,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 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 作业;

新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

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 、 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直接或者间 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的化工、医药、冶金、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太湖 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关闭、淘汰 .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太湖一级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要求相符.

7

6、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 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 ;

亦不属于该条例中 第三十条 太 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 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 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 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二) 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 殖场;

(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 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 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的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文件的要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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