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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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新闻莞 民生 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 责编 刘承志 美编 张依璇 责校 黄雨川 三天后, 全市的土地、 房屋、 林地、 海域等不动产 登记业务, 统一到市不动产 登记中心办理.

海洋与渔 业部门、 林业部门不再受理 海域、林地等登记发证业 务.但国家规定的过渡期 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 记仍由原部门办理, 过渡期 后纳入统一登记的具体时 间另行公告. 目前, 可办理的不动产 统一登记业务又有哪些 呢?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 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 构建 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 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海域使用权、 森林、 林木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利 的首次登记、 变更登记、 转 移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 记、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等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不动 产权利. 经审核, 符合登记条件的, 不 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动产登记机 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 形式要求的且申请人不予进一步 提交有关材料;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 人不一致的;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能特 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 不 能作为登记单元的;

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 的事项不一致的;

不能提供合法、 有效的权 属来源证明材料;

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与申请 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不一致的;

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的 记载相冲突的;

利害关系人或有权机关提 交证据证明不动产存在权属争议 的, 但申请异议登记 除外;

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 在处理的;

未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 定的条件处分不动产的;

未提交依法缴纳土地价 款、 海域使用金、 税费等凭证或依 法减免税费的凭证的;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 过规定的使用期限的;

申请处分的不动产被依法 查封期间, 权利人因处分不动产 申请登记的;

不动产被依法征收、 没收, 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情形. 全媒体记者 吴碧华 6月3 0日起, 东莞将正 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 记了. 日前, 关于东莞市实施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最新公 告正式出炉.公告规定, 全市范围内各类不动产登 记业务统一由东莞市不动 产登记中心办理,颁发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 产登记证明》.海洋与渔 业部门、林业部门不再受 理海域、林地等登记发证 业务. 其中,不动产登记业 务由各镇街不动产登记窗 口受理后移交市不动产登 记中心办理. 马上就要实施不动产 统一登记了.但到底谁来 发证,管理机构又是谁 呢?公告显示, 由市国土 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房屋、 林地、 海域等不动产登 记工作,在市国土资源局 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加挂 地籍管理科牌子).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由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 归口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的事业单位, 并加挂东莞市不 动产登记中心牌子, 负责办理 全市不动产登记有关具体业 务.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各镇 街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后移 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记者梳理发现, 各镇街 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设立 在当地房管所;

部分镇街则 设立在当地的国土分局或 者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或办 事大厅等. 在统一颁发不动产证过 渡时期内, 相关业务如何受理 呢?6月3 0日前国土部门、 海 洋与渔业部门、 林业部门已经 受理的登记业务, 仍到国土部 门、 海洋与渔业部门、 林业部门 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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