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6-03-18
1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民〔2016〕7 号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证教育机构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为坚持依法办学,巩固

2015 年无证民办园和非学历教育培 训机构治理工作成果,促进我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现就下阶 段进一步落实无证教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无证教育机构专项 治理工作的通知》(泉教综〔2015〕65 号)精神,继续开展无证 民办园和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将《抵制"无证教育机构" 远离教育欺诈――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宣传到位,

2 告知学生不得到无证民办园和教育培训机构上课.

要进一步落实 举报制度,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各种媒体公布已获办学许 可证的民办园和教育培训机构名单,树立一批规范办学的典型.

二、对本辖区范围内未经批准、非法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的无证民办园和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曝光,让家长及时了解专项治 理信息,有序选择规范、合格的民办园和教育培训机构.对缺乏 基本办学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民办园和教育培训机构 应依法取缔,并妥善分流在校学生.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无证办学现象反弹.

三、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督查与指导,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及时通 报情况,确保无证教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部署和落实无证教育机构专项 治理工作,于2016 年11 月20 日前将《2016 年无证民办园和民 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摸底调查表》(附件 1),《2016 年无证 民办园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汇总表》(附件 2) 和无证教育机构专项治理书面工作总结(含无证教育机构曝光情 况)一并上报我局民办教育管理科.联系

电话:22783859,传真: 22775315,电子

邮箱:mgk6288@163.com. 附件:1.2016 年无证民办园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摸底

3 调查统计表 2.2016 年无证民办园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 治理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6 年10 月12 日 抄送:省教育厅,泉州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 年10 月12 日印发 序号无证培训机构名称 办学地址 存在问题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在校生数 教职员 工数 无证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摸底调查表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2016年10月 班数 人数 无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限期整改情况一览表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2016年10月 序号 无证教育培训机构名称 办学规模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对策 整改期限 办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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