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6-03-14
南建设函〔2015〕273 号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协助做好 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工作的函 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家: 根据 《佛山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和使用管理实 施细则》 (佛建管〔2011〕316 号) ,我区已于

2012 年5月开征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0 元.

其 中实现基金返退的条件包括使用备案厂家产品及开具发票. 为保 证各建设单位实现基金顺利返退, 避免将经济损失转嫁至施工单 位及砖厂, 同时提高贵厂产品市场占有率, 请贵厂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工程进度配合提供新型墙体材料送货单及发票.

二、在送货单上注明产品规格型号并加盖公章.

三、在发票上注明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位为立方米,备注 栏加注建设单位和工程名称.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厂家填写《墙材生产厂家联系人名单 ―

2 ― 报送表》 (详见附件)并于

9 月15 日前传真至我局. 附件:墙材生产厂家联系人名单报送表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 年9月2日(联系人: 梁晓丹、 莫桂玲, 联系

电话:

86320706、 86320709, 传真:86286062,

邮箱:1544154474@qq.com) ―

3 ― 附件 墙材生产厂家联系人名单报送表 企业名称(公章) : 姓名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QQ 号 备注 企业负责人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填表人: 联系

电话: 填表日期: 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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