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6-03-03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分期发行的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 行规模及方式应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债的发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2017年9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定,公司全资子公司Beijing Hualian Mall(Singapore) Commercial Management Pte. Ltd.向LH GOURMET L.P. 转让所持有子公 司HUA XIN

3 PTE.LTD 100%的股权,转让价款2100万美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已 完成交割.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预案

2017 年06 月10 日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的公告

2017 年09 月29 日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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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 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鸿炬实 业 关于同 业竞 争、关 联交 易、资 金占用 方面的 承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鸿炬实业承诺不会从 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本公司将对其他控 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 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公司及其控股、实际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 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如上市公司 认定本公司或其控股、 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 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则 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 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如上市公司进 一步提出受让请求, 则本公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 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2012 年12 月01 日 以上承诺持 续有效 承诺正常履行中. 鸿炬实 业 其他承 诺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鸿炬实业承诺 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在进行 确有必要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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