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6-02-19

6511 亿元,数额是非常大的.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很多国家不太一样,政府承担很大责任, 政府财政补助已经成为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筹资的一个法定来源. 我们现在是把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算和财政补助的预算结合在一起, 这 样来确保养老金当期整体上收支平衡.扣除财政补助后,很多地方是 收不抵支的.财政补助已经成为法定来源,这是社会保险法和相关的 政策规定都明确了的.这与很多国家有所不同. 换句话说,中国政府实际上也一直在承担转制成本,只不过这种 方式是采取了适合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的一种特殊的 制度安排.所以在中国,不可能说职工的养老保险完全像商业保险那 样实现精算平衡.这个制度是政府建立的,包括养老金的调整,政府 本期重点关注

5 已经连续

13 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些政策因素都不可能 像商业保险的精算平衡那样能够解决. 现在制度运行的实际过程就是现收现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对于中国职工的个人账户问题存在着很大的 争议.政府曾经试图做实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从2000 年开始,当 时国务院出了一个《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决定》,2001 年率先从 辽宁省开始做实个人账户,后来扩大到东北三省,最后扩大到全国. 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是分账管理的, 这两笔资金其实放在一 个基金池子里.目前征收上来的钱,很多地方还难以确保发放,还需 要靠财政补助来发放.所以做实个人账户,实际上是不可行的. 我们的个人账户是积累的,事实上从一开始就演变为现收现付 制,当时征缴上来的资金是放在一个资金池里的,首先是确保发放. 而且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是从县级和市级统筹开始做起的,即 使到目前中国也只是在省级统筹, 而且这种省级统筹只是低层次的省 级统筹,没有实现基金的统收统支,个别地方是这样做的,绝大部分 地方基金仍然是在地市一级. 事实上,我们现在制度运行的实际过程就是现收现付,而且现在 已经不可能再转向完全积累制了.从智利的经验和教训来看,完全积 累制有很大的风险.我个人认为,智利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制度,从三 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来看,它只能算是第三支柱,不能算第一支柱, 它不是公共养老金,而且它完全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雇主不缴费. 所以,它其实是一个政府强制性个人储蓄型的养老保障. 本期重点关注

6 单从这方面看,它甚至还不如新加坡,因为新加坡实行中央公积 金制度,单位和个人缴费进入中央公积金.智利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 题,反映了政府责任的缺失.第一支柱本来应该由政府建立一个公共 养老金制度,但是政府没有承担这种责任,完全把责任推向个人,这 种制度其实就是自我积累、自我保障的一种保障模式.实践证明,这 种模式不符合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养老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强调社会互济性,特别是作为一项 国家制度,政府应当承担责任.从治理模式来看,中国不宜实行个人 账户和大账户制度,从智利的经验来看是行不通的.中国下一步如何 进行改革?目前作为中国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事实上已经是现收现 付制度了,而且从国际经验来看,中国也只能采取这样一种方式来运 行.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将会非常迅速,老龄化的速度会超过很多 发达国家.现收现付制有一个前提,它要实现代际的自然转接.这方 面比较困难.现在制度抚养比的状况在恶化,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 抚养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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