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6-02-10
1 沂政办发〔2017〕26 号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城区污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政府各部门: 《沂南县城区污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4月日(此件主动公开)

2 沂南县城区污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城区污水综合整治,不断提高污水治理水平,进 一步提高城区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宜业宜居宜游沂南为总领,以 整治水环境、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态为目标,深入开展全县污 水整治工作,确保城区水环境明显改善,水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 升,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 水管网实现全覆盖,城区内基本消除污水直排现象;

全面消除黑 臭河沟, 基本完成城区内河道治理任务, 重点河道形成水质清澈、 环境优美、风景宜人的绿色生态景观带.

三、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城区污水管网敷设(2017 年4月10 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经前期摸底调查,城区有

17 条路段需敷设污水管网.根据 实际情况,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7 年4月10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主要实 施振兴路(历山路至丹阳路、正阳路至朝阳路)、永兴路(汉街 至花山路)、银杏路(历山路至丹阳路)、祥和路(汉街至历山 路、花山路口)、团山路(人民路至澳柯玛大道)、人民路(汉 街至历山路)、花山路(文化路至玉泉路、振兴路至交运局稽查

3 大队)、丹阳路(振兴路至澳柯玛大道)、芙蓉路(历山路至汉 街)等9条雨污水管网敷设建设;

打通所有城区断头污水管网. 第二阶段:2018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实施北 外环(朝阳路至花山路)、金波路(金石路至界湖镇中学)、玉 泉路(历山路至汉街)、澳柯玛大道(团山路至西外环)、向阳 路(澳柯玛大道至

336 省道)、历山路(北外环至玉泉路、澳柯 玛大道以南)、汉街(北外环至澳柯玛大道)、温泉路直排口等

8 条路段上的雨污管网敷设.

(二)城区单位、居民区及公厕雨污分流改造(2017 年4月10 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1.完成城区

294 个单位(既有小区、公厕)雨污分流改造. 根据各单位(既有小区、公厕)现状,由规划设计单位统一规划 设计,预算改造资金.其中

142 个既有小区、5 个公厕列入城市 建设工程;

147 个城区单位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或委托市政公司代为施工. 2.严格实行雨污分流规划审批制度,新建单位、小区雨污 分流设计列入规划审批,没有规划雨污分流的,不准开工;

未按 照规划实施雨污分流的,不得竣工验收. 3.围绕城区水系建设,2017 年重点对直排污水入中干渠的 单位、居住区进行改造;

2018 年完成城区内所有单位、居住区的 雨污分流改造.

(三)水渠清淤、黑臭水体治理(2017 年4月10 日至

2019 年12 月31 日)

4 开展城区内排污河沟内垃圾打捞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水面漂 浮物和沿岸垃圾,清除污水沟内排污口、污水管网收水口等设施 周边区域的废弃物、堆积物,彻底消除影响水质环境的各种污染 物.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先对露天段水渠进行清淤,再逐步对 覆盖段进行清淤.城区内灌渠途经各单位部分,采取属地治理的 方式,由途经单位根据现状自主进行清淤,县污水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组织技术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指导、 验收. 验收合格后, 县政府按清淤的灌渠长度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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