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6-01-27

五、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满分

270 分,其中专业课笔试

120 分,综 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150 分.

(二)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三)录取排名 各学科按照考生初试加复试后的总成绩, 对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行分 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

162 分) ;

3

3、复试专业课考试成绩低于

36 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

60 分) .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处招生办 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电 力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 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及时 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 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

电话:35303739,

61655040 ,

邮箱:shiepyzb@126.com, jijian@shiep.edu.cn.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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