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6-01-23

3 认证标志 3.1 强制性认证标志 1) 标志式样 2)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具体要求与申请指南见 GK31《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管 理与申请指南》 . 3.2 自愿性认证标志 1) 标志式样 详见 GK10 附件 1《自愿性认证标志的式样》 . 2) CCLC 标志及 CCTP 萌芽标志(含简化标志)的版权 CCLC 标志及 CCTP 萌芽标志(含简化标志)的版权归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独家所有, 并分别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未经本中心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私自使用、印 制和销售 CCLC 标志和 CCTP 萌芽标志. 通过本中心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可按本程序 的有关规定施加 CCLC 标志和 CCTP 萌芽标志. 3) 加施方式和位置 a) 在获证的产品上、包装上、铭牌上、说明书上使用认证标志时,可采用本中心 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标志(标签)、模制式、铭牌印刷、织印四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b) 对于体积较小的玩具和电器产品,可以使用认证标志的简化形式,并报本中心 备案. c) 若持证人根据产品特点自行采用模制式、铭牌印刷、织印方式加施认证标志时, 应符合标志要求的图案尺寸及相关规定,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随意变形, 并需向本 中心提交 CX11B10《自制标志备案单》 (随证书一并寄发持证人) 、自制实物样本备案并交 纳标志管理费. d)应至少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上加施认证标志, 对于分体类产品应在各个本体上分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GK10-E/10 认证证书和标志、认可标识管理办法 第5页共7页CCLC 版权所有 别加施认证标志.对于不能在本体上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应在产品最小外包装上加施认 证标志. 4) 自愿性认证标志的订购 a) 持证人可直接派人或委托他人持《标志征订单》到认证中心购买 CCLC 和CCTP 认证标志. b) 持证人如需邮购认证标志,应向本中心提交《标志征订单》及相关费用. c) 若持证人自行采用模制式、铭牌印刷、织印方式加施认证标志时,应向认证中 心提交自制实物样本备案,填报 CX11B10《自制标志备案单》 ,并交纳标志管理费. 3.3 无动力类游乐产品联盟认证标志 3.3.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持证人可以根据需求从以下二种样式任选其一使用. 样式一: (组合标) 样式二: 3.3.2 加施方式和位置 获得认证的产品应将认证标志加施在认证产品本体的适当位置或产品标牌上. 3.3.3 认证标志的发放和使用 持证人根据产品特点自行设计采用模制式、铭牌印刷、织印方式加施 CCLC 认证标志 时,应符合标志要求的图案尺寸及相关规定,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随意变形.并向 本中心交纳标志管理费、提交自制实物样本备案并填写 CX11B10《自制标志备案单》 ,综 合事务部批准后向持证人下达 CX11B11《自制认证标志授权书》 . 注: TJPA 标志按照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相关要求申请和使用. 3.4 认证机构认可标识 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 CNAS)颁发的,表示本中心获得其认可 资格的图形标识.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GK10-E/10 认证证书和标志、认可标识管理办法 第6页共7页CCLC 版权所有 3.4.1 认可标识式样 3.4.2 认可标识的使用 持证人如获得带有 CNAS 认可标识的产品认证证书,其覆盖的产品可按下列规定使用 CNAS 认可标识. 1) CNAS 认可标识应与本中心的认证标志(包括认证证书号)并列使用,如下图所示. 2) 持证人可将 CNAS 认可标识加施在获得认证的产品或单个包装上.但持证人应与本 中心签署有关使用 CNAS 认可标识的协议,并接受中心对 CNAS 认可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 CNAS 认可标识应与认证标志按如下方式使用: 3.4.3 CNAS 认可标识的获取 获得带有 CNAS 认可标识产品认证证书的持证人可向本中心提出申请,获取 CNAS 认可标 识的电子版. 3.5 持证人使用认证标志、认可标识的权利和义务 1) 凡获得认证的产品,自认证证书颁发之日起,持证人可在获证产品上、包装上、 铭牌上、说明书上使用认证标志. 2) 持证人如获得带有 CNAS 认可标识的产品认证证书,可在其证书覆盖的产品或单个包 装上加施 CNAS 认可标识,并与中心认证标志(包括认证证书号)并列使用. 2)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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