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6-01-10
1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

2012 临-00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两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 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 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议案》 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旭阳")成立于

2008 年3月,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50%股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 为甲醇及附加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属于化工行业. 公司根据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集团")的战略部署, 为发挥化工业务的协同效应,拟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 化工")签订《股份托管协议》,将持有的金牛旭阳 50%股权托管给金牛化工. 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1、托管期限 托管的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或托管期届满 予以延长.

2、托管费用 托管期内金牛旭阳的损益由公司享有或承担,公司按固定费用每年

50 万元 和托管期内金牛旭阳每年净利润在

2011 年净利润基础上增长额归属于公司部分 的30%向金牛化工支付托管费.

3、托管具体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金牛化工将作为公司之代理人, 行使公司作为金牛旭阳股东在金牛旭阳所应 享有的除重大资产处置(单笔处置金额达到净资产 10%以上)、对外担保、对外 投资、利润分配、增减资本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

4、协议生效 协议在经公司及金牛化工双方签署 (即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公章),并经双方依《公司法》及双方内部决策程序分别获得各自权力机构的 合法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在托管期限内持续有效. 同意

1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沧州市人民政府、 沧州化工及其破产管理人于2007年12月28日签 署的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中关 于为金牛化工提供资金支持的安排,为了保障金牛化工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拟与 金牛化工签署《2012年度原材料采购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根据金牛化 工的订单向其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煤炭、进口EDC和VCM等,并依据同行业公 允的市场价格标准向金牛化工收取材料款, 金牛化工按实际交易额及时向公司支 付上述价款;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与金 牛化工于2011年3月3日签署且正在履行的有效期为一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提 前终止;

公司与金牛化工以前年度因采购原材料尚未结清的采购价款自2012年1 月1日起,公司不再计算和收取资金占用费. 同意

1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