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5-12-25
立法会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会CB(2)713/05-06号文件(此 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档号:CB2/BC/13/04 《 2005年废物处置(修 订 )条 例草案》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要日期:2005年11月22日 (星 期二)时间:下午4时 30分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出席委员:余若薇议员,SC, JP(主席)何锺泰议员,S.

B.St.J., JP 吕明华议员,SBS, JP 刘慧卿议员,JP 蔡素玉议员,JP 李凤英议员,BBS, JP 王国兴议员,MH 李永达议员梁君彦议员,SBS, JP 缺席委员:林健锋议员,SBS, JP 郭家麒议员出席公职人员:环境保护署环境保护署副署长(2) 范伟明先生助理署长(废 物管理政策)黄珍妮女士助理署长(环 保法规管理)黄耀锦先生首席环境保护主任(废 物政策)李志刚先生首席环境保护主任(特 殊废物及堆填区修复)吴有荣先生2办公室主管(总 区)陈树涛先生高级环境保护主任(废 物政策)2 夏国权博士律政司高级助理法律草拟专员叶凤琼女士卫生署首席医生(5) 何孟仪医生列席秘书:总议会秘书(2)3 马朱雪履女士列席职员:助理法律顾问7黎顺和小姐高级议会秘书(2)4 周封美君女士经办人/部门I. 通过会议纪要(立 法会CB(2)417/05-06号文件?? 2005年10月25日会议的纪要)2005年10月25日会议的纪要获得确认通过.I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立 法会CB(3)571/04-05号文件?? 条例草案文本立法会CB(2)2171/04-05(01)号文件?? 条例草案的标明修订文本立法会CB(2)2600/04-05(01)号文件?? 《 废物处置(医 疗废物)(一般)规 例》的拟稿立法会CB(2)2600/04-05(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各组织/个别人士就条例草案所提意见/关注事项所作出的回应经办人/部门3立法会CB(2)419/05-06(01)及(02)号文件?? 助理法律顾问於2005年11月10日发出的函件及政府当局於2005年11月17日的回应立法会CB(2)419/05-06(03)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委员於2005年11月 8日 会议席上所提出的关注事项作出的回应立法会CB(2)419/05-06(04)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王国兴议员对长青尘埃水平所提投诉作出的回应立法会CB(2)419/05-06(05)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 处 理废物收集牌照申请及换领牌照的建议费用的成本计算方法 提 供的文件)法案委员会进行商议工作(会 议过程索引载於附件). 3. 委员要求政府当局?? (a) 考虑委员的建议,把新申请医疗废物收集牌照的有效期延长至超过两年;

(b) 条例草案第5条 ?? 澄清建议的第11(2)条是否已涵盖专业医护人员运送医疗废物往接收站或收集站;

及(c) 条例草案第8条 ?? 就建议的第20A(4)(f)条检讨现行做法,考虑应否把《 巴塞尔公约》适用於香港的义务明确列出.4. 法案委员会察悉,政府当局将会就条例草案附表9(当中载列不获准把危险废物输往香港的国家名单)提 出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藉以确保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和欧洲联盟的成员国均涵盖在内.III. 其他事项5. 法案委员会察悉,下次会议将於2005年12月 6日 下午4时 30分举行.6. 会议於下午6时 35分结束.立法会秘书处议会事务部22005年12月19日附件《2005年废物处置(修 订 )条 例草案》委员会会议过程日期:2005年11月22日 (星 期二)时间:下午4时 30分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时间标记发言者主题需要采取的行动000000 -

000519 主席确认通过会议纪要000520 -

000703 政府当局主席政府当局对委员在2005年11月8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关注事项作出的回应(立法会CB(2)419/05-06(03)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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