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8-02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郑政办文 〔

2 0

1 7 〕4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散煤治理工作,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 效,根据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 通知》 ( 郑政文 〔

2 0

1 6〕1

6 6号)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的 通知》 ( 豫气攻坚办 〔

2 0

1 6〕6 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 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散煤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郑州市建成区散煤替代支持政策,切实做好郑州市 建成区内的散煤禁烧和替代工作 ( 一)" 气代煤"支持政策 ―

1 ― 对2

0 1 6年统计台账上的 使用燃气壁挂炉的居民户,给予"气代煤"燃气设备购 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500元, 市、区按照1 1比例承担,其余由用户承担.

补贴资金按各区 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对区域内天然气网络尚未覆盖、 炊事用煤改为用灌装液化气的居民,按照每户每年1 2罐LPG(15公斤罐) 、每罐3 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市、区按照11比 例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 二)" 电代煤"支持政策 对2

0 1 6年统计台账上的使用实施 " 电代煤"的居民户,给予"电代煤"设备购置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

5 0 0元,由市、 区按照1 1比例承担,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区实际 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 三)用气用电支持政策 给予 " 气代煤"居民户采暖用气1元/ 立方米的气价补贴, 每户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气量6

0 0立方米,由市、区按照11 比例承担,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给予 " 电代煤" 居民户采暖期用电0 . 2元/ 千瓦时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3

0 0

0 千瓦时,市、区按照11比例承担,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 自行承担.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三年. ( 四)燃煤炉回收 对居民户现有使用的燃煤采暖炉进行拆除回收,建立台账资 料,对拆除的燃煤炉逐一开展现场验收. ―

2 ― ( 五)优惠政策 选择 " 气代煤" 、 " 电代煤"的居民户,需持2

0 1 6年1 0月17日以后购置燃气壁挂炉、电取暖设备的发票,于2

0 1 7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二、加快推进郑州市建成区以外区域及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 燃煤替代工作 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快推进郑州市 建成区以外区域及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燃煤替代工作.对于该区 域内的燃煤居民户,由辖区政府组织收回燃煤设施、烟囱等配套 工具及储存的散煤,登记造册并签订承诺书,购置相应的替代设 施后,按郑政文 〔

2 0

1 6 〕1

6 6号文件的有关补贴政策申请相应的 补贴,确保2

0 1 7年9月3 0日前实现该区域内无煤化,实现 " 气 代煤" 、" 电代煤"覆盖率1

0 0 %.

三、积极推进县 ( 市)农村地区燃煤替代工作 各县 ( 市)政府要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居民户燃煤设施及散煤 的回收工作,推广使用液化气灶具和高效清洁燃烧炉具及 " 电代 煤" .要加快罐装液化气的规划布局布点和安全供应工作;

尽快 确定洁净型煤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完善配送体系;

抓紧完成高 效清洁燃烧炉具招标采购工作,或者提供清洁燃烧炉具产品目录 供居民选择购买,力争2

0 1 7年9月3 0日前实现辖区内无散煤.

四、明确补贴申领流程,确保补贴足额发放到位 选择 " 气代煤"、 " 电代煤"的居民户,需持2

0 1 6年1 0月―3―17日以后购置燃气壁挂炉、电取暖设备的发票提出申请.申请 经所在社区 ( 村委会) 、乡(镇、办)逐级审核后,由各县 ( 市、 区) 、开发 区散煤办出具证明.乡(镇、办)凭证明向所在县(市、区) 、开发区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审核拨付后,由所在 乡(镇、办)组织发放. 其他形式补贴的发放,经所在社区 ( 村委会) 、乡(镇、办) 逐级 审核后,由各县(市、区) 、开发区散煤办出具证明,乡(镇、办)凭证明向所在县 ( 市、区) 、开发区财政部门提出申 请,财政审核拨付后,由所在乡 ( 镇、办)组织发放. 补贴资金由各县 ( 市、区) 、开发区财政先行垫付,每季度 末,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市级承担的补贴资金.具体办法由市财政 局制定. 为支持各县 ( 市、区) 、开发区开展好散煤治理工作,市政 府拿出专项补贴资金,根据各县 ( 市、区) 、开发区任务完成进 度适时发放.

五、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和工作奖惩制度 郑州市及各县 ( 市、区) 、开发区建立散煤治理有奖举报制 度,市及各县 ( 市、区) 、开发区设举报电话 ( 郑州市散煤治理 举报

电话:1

2 3

1 5 ) .对于举报郑州市域内违法销售、使用散煤, 违规套取、骗取补贴,违反承诺享受补贴等行为,一经查实,给 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个非法散煤加工、销售点不 低于1

0 0 0元,每个散煤使用户不低于1

0 0元,违规套取、骗取 ―

4 ― 补贴及违反承诺的每户不低于1

0 0元.该政策于2

0 1 7年1月2

0 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执行.有奖举报按照 " 谁受理、谁查实、谁负 担奖励资金"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市及所在县 ( 市、区) 、开发 区财政承担. 实行散煤治理工作奖惩制度,对措施得力、工作出色,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

对工作进度缓慢、未按时完成任 务、弄虚作假的,予以经济处罚.处罚标准:对举报、督察、暗 访发现的县 ( 市、区) 、开发区的非法散煤加工、销售点,经查 证属实,第一个点给予所在县 ( 市、区) 、开发区财政扣款1

0 0 万元,第二个点财政扣款2

0 0万元,第三个点财政扣款4

0 0万元,依次加倍;

对举报、督察、暗访发现的县 ( 市、区) 、开发 区的散煤使用户,累计发现1 ―5户的,给予所在县 ( 市、区) 、 开发区每户财政扣款2 0万元,6 ―1 0户每户财政扣款4 0万元,

1 1 ―

1 5户每户财政扣款8 0万元,依次加倍.财政扣款由市财政 局执行.

六、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统筹安排, 突出抓好老旧小区、家属楼院、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重点区域的 燃煤替代工作,排出工作计划,逐楼、逐院、逐社区 ( 村) 、逐乡(镇、办)推进,压茬进行.要明确专人负责与燃气公司、供 电公司联系.燃气公司、供电公司要安排专门力量负责此项工 作,加强与辖区散煤办及社区的联系,抓紧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

5 ― 确保居民能够及时申请办理并享受气价、电价优惠政策. 郑州市建成区要确保在2

0 1 7年1月3 1日前全部完成替代工 作;

郑州市建城区以外区域和县城建成区的燃煤替代工作要按每 季度至少完成三分之一的进度来安排,2

0 1 7年9月3 0日前完 成;

2

0 1

7 年3月31日前,每个县(市) 要至少完成两个乡(镇)的燃煤替代试点任务,力争2

0 1 7年9月3 0日前实现辖区 全域无散煤使用.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平面广告、网络等媒介,大力 宣传散煤治理的意义和工作推进成效,曝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 象和问题.通过示范观摩、科技下乡等形式,提高城乡居民对清 洁、高效、环保能源技术和产品的认知,引导城乡居民积极使用 清洁高效环保能源,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全市散煤 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0

1 7年1月1 7日―6―主办:市工商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厅六处 抄送:市委各部门,郑州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 0

1 7年1月1 7日印发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