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5-12-09

第二章

第二节公司业务的要 求详细披露其业务情况. 公司在说明书

第四节 公司财务 之 十

四、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 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补充披露 截止至本说明书披露日,百川自控自设立 以来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 ④ 子公司合法规范经营 根据子公司声明以及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无锡地方 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 局、 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新区大队和无锡市新区建设环保局为百川自控出具的合 规证明并经公司、主办券商、律师的核查,百川自控自

2013 年1月1日起至证 明出具之日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未受到过刑事或行政处 罚.子公司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 由于百川自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其控股股东为公司,又因公司无实际 控制人,故其亦无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出具的书面承诺、公安 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经公司、主办券商、律师的核查,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自

2013 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与公司规范经营相 关的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根据百川自控的执行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主办券

4 商、 律师核查, 百川自控的执行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 《公司法》 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自2013 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⑤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子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公司、主办券商、律师的核查,公司股东、董事长兼经理张保平先生担任 百川自控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股东兼监事会主席范敏莹先生担任百川自控监 事.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百川自控 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三节 公司治理 之

四、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披露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子公司的关联关系. ⑥ 子公司的环保 经公司、主办券商、律师的核查,百川自控的环保事项合法合规.详见下文 问题

2 回复. 综上,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 》的相关要求履行了核 查程序并披露了子公司相关情况. 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子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 行为合法、合规,并在业务资质、合法规范经营方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的相应规定.

2、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是否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 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 》的相关要求履行核查公司 及子公司的环保情况,作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 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 (环发[2003]101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 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 (环办[2007]105 号)的规定,重污染行业暂定为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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